【警權高張】
【本報訊】警方拒絕向今日上環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只准在遮打花園集會。申請人提出上訴,聆訊至深夜被駁回。申請人代表律師質疑聆訊委員會成員的背景,難以令人相信會作出公正裁決。無論如何,申請人決意今日出席集會,追究警方7.21不合理向示威者開槍的責任。
記者︰何嘉瑤
根據警方數字,7.21在中上環一帶清場行動中,共發射55枚催淚煙及催淚彈、5發橡膠子彈及24枚海綿彈。網民發起今日遊行,追究警方上周日在上環開槍責任,遊行路線由中環遮打花園至中山紀念公園,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僅批准在遮打花園集會,遊行申請人劉頴匡向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聆訊昨晚進行。
上訴委員均屬親建制
上訴委員會主席為陳耀莊,委員為陳建強、黃浩明及葉振都。牙醫陳建強是前特首董建華成立的香港團結基金會的顧問,恒地執董黃浩明是親政府組織幫港出聲成員,商人葉振都是中共「人民團體」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的常務委員。
劉頴匡在聆訊進行前表示,對上訴結果毫無信心,因為上訴委員會成員都是親建制,質疑上訴是否能公平和公正進行。聆訊開始前,代表劉頴匡的律師伍展邦要求申請更換審裁員。政府代表律師回應指,委員擔任的公職與警方無關,而警方亦不代表建制派,強調是次上訴不是政治事件。
委員會主席陳耀莊表示,時間上未必能安排更換委員會,而上訴委員會人數少,其他委員亦未必能有時間出席聆訊。他又表示,自己上一次出席相關公職活動已是多年前。委員會暫定聆訊約20分鐘後,決定拒絕更換審裁員申請。委員會主席認為,委員的組成是由秘書處按照《公安條例》選出,而委員只是就遊行的公眾安全作出判斷,不可能有偏袒,聆訊繼續進行。
聆訊上,伍展邦表示,劉頴匡在一個月內曾經申請九龍遊行,當時並無發生任何嚴重衝突。大部份受傷和衝突都是在不反對通知書時限過後出現,不應將相關責任推到申請人身上,故不能剝奪劉頴匡申請遊行的權力。
劉頴匡憂警方反對成常態
政府代表律師則表示,警方經風險評估後反對上環遊行申請,原因是有趨勢反映和平遊行結束後,都有不想遇見的事情發生,警方需要維持秩序和保障公眾安全。警方代表認為,遊行路線屬高危地點,太接近中聯辦、西區警署和中區警署,相關地點在近期遊行後受到破壞。
經過近4小時聆訊,委員會以遊行對公眾人士、公共秩序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為由,駁回上訴,維持警方的決定。
劉頴匡不滿裁判,但指是意料之內,又擔心警方的反對成為常態,質疑警方打壓遊行集會。他今日會盡力確保集會和平舉行,但若有人選擇以原訂路線遊行表態,他會支持。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歡迎裁決,希望主辦方尊重,又呼籲市民和平理性表達訴求,如有突發情況,警方會根據風險評估調配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