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判決憤怒 指警拒安排認人 曾健超:暗角已無處不在

對判決憤怒 指警拒安排認人 
曾健超:暗角已無處不在

【《蘋果》專訪】
【本報訊】 一份判詞,將影響今日的局勢。當日在暗角被毆的曾健超坦言對於判決感到極為絕望、憤怒及失望,以往暗角只在金鐘添馬公園,但今日暗角無處不在,黑警隨時製造流動暗角,「五歲小朋友已經識嗌『黑警!打市民!用警棍打人!』」

記者:歐陽聯發 楊家樂

對於其中兩警因未被認出而脫罪,曾健超直指根本是警方當時以「涉案七警不願意接受認人程序」為由,拒絕安排認人手續,警方只安排他跟其中兩警進行認人手續,沒安排另外五警,「唔係證人唔能夠認人或者認唔到人,而係警方冇安排認人程序」。至於是否想過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後,七警甚至會全部脫罪,他說:「真係唔奇,𠵱家有乜嘢係冇可能發生?」

七警案上訴宣判前夕,事主曾健超稱現在與警察誓不兩立。周智堅攝

憂成先例 有證據亦難入罪

他擔心本案成了先例,「有片有證據,都可以冇王管」,就算有人拍片頂證警方濫權,「蒙面、冇冧巴,即使有片,你仲可以點告佢呀?」他亦不相信律政司會力爭到底,「市民唔會仲相信鄭若驊會幫我哋」。對於上訴庭同意,高低級警員的量刑應有分別,曾認為:「如果佢呢個邏輯係正確,唔係低級警員輕啲,而係高級警員應該重啲,因為個罪責、刑責、責任更加大。」

再提七警案,有點像咸豐年代的事,曾健超說遲來的公義已經不是公義,「件事已經講緊由2014年發生,到2017年先判罪,再到𠵱家2019年,五年後喇」。6月7月瀰漫着疲倦、憤怒和失望感,在他身上也強烈感受到,「其實我唔敢講或推測將來會發生啲乜……但係呢,我好肯定。如果2014年10月15日,如果警察當刻好快搜證,律政司好快排期上庭,唔係拖延一年之後先落案,兩年三年四年五年之後先去定罪,我肯定警察濫權,唔會好似𠵱家咁嚴重」。現在即使七警維持原判,「又如何呢」。他說,若可透過司法制度找到公義,大家不會被逼上絕路。退無可退,才如此憤慨。

曾健超遭警棍捅傷,事後展露背上傷勢。

離譜濫權 與整個香港決裂

他說警察濫權越來越離譜,不掛委任證、蒙面遮面無冧巴、反光紙貼頭盔,「警務處長不停同你講可以投訴,可以點投訴呀?香港市民唔知嗰個係咪警察」,「而且佢哋第一時間係過嚟打你,冇警告冇辨識,見人就打、見記者就打、見示威者就打,呢個已經係乜世界,香港淪落到乜程度?」

4年過去,他說警察更識得「玩」,玩濫權。「你見到警察先推開記者,攞強光照記者鏡頭攝錄機,唔畀佢哋拍片,同時拉走個示威者埋一邊先打。以前呢,暗角只係存在喺金鐘添馬公園,𠵱家香港暗角無處不在,用強大嘅盾牌呀、警察呀去圍開你」。如果有片有相拍到打人,最終都不能定罪,傳遞了甚麼訊息?他說,「香港人要用其他方法,和平好,唔和平好,大家要去諗方法自保」,正如近日,元朗變死城,民間要自救,香港人已知法治已死,制度已死,警察已死。

判決前他擔心若七警無罪釋放,3萬警隊更加有恃無恐,更加失控,最壞的情況是警察不蒙面也不怕show冧巴,照樣瘋狂打人,你又奈得佢何?他說警察不只與一代人關係決裂,而是與整個香港決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