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離開車路士遠走法國嘅西班牙球星法比加斯,上年12月喺倫敦被控超速駕駛,當時佢駕駛架灰色嘅Land Rover,喺倫敦西南部一段公路上,超出路面限速嘅40公里,俾交通警偵察到佢架車時速達68公里,結果截停咗佢架車。雖然法比仔當時仲向警方求情,解釋話「其實唔係好快箒」,但法官喺判決時就話,法比仔就算唔係高速駕駛,但係超速就係超速,冇得抵賴。法比仔之前已經因為違例駕駛,被扣減過六分,家陣又再犯,法官判咗佢停牌半年,而且仲要罰款750鎊(約7,300港元),真係陰功豬,但係講到尾超速係唔啱嘅,所以就算被判停牌半年,都係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