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性交症患者 脫非禮罪強調如夢遊 官指合理

睡眠性交症患者 脫非禮罪
強調如夢遊 官指合理

【本報訊】九男女在酒店房舉行午夜派對,其間28歲財務策劃經理疑趁相識超過10年的中學女同學宿醉未醒,大肆非禮。經理早前被控,受審時自稱患有罕見的「睡眠性交症」,下手時猶如夢遊,毫無意識,事後亦無記憶,故沒有犯罪意圖。惟他最終罪成,判監5個月。他不服上訴,高院暫委法官沈小民昨頒判詞,認為睡眠性交症之說合理兼有一定可信度,質疑原審裁判官未有對此給予充足比重,定罪不穩妥,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記者:伍嘉豪

上訴人范栢康(Boris Anthony Finan)被控於2016年7月10日非禮女事主X。案情指兩人於案發前一晚與另外7人開派對,歡送舊友,房內有啤酒、威士忌及伏特加等。各人盡興後,分在兩張床上入睡。至早上10時許,X感到上訴人觸摸她,包括摸腰摸臀,繼而伸手進她內褲「摷股罅」。

原審看法與證供不一

原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控辯雙方各自傳召精神科專家出庭。控方專家同意,睡眠性交症(sexsomnia)患者病發時通常睜開眼。上訴人亦傳召未婚妻出庭作供,她透露與上訴人同床共枕時,曾經遭受粗暴觸摸,動作帶有性含意;而當時上訴人雙眼睜開,眼睛卻似沒有焦點。不過,原審裁判官拒絕接納未婚妻說法,並斷定上訴人案發時並非病發,對自己觸摸X一事有記憶。

高院審視後,卻認為原審看法與證供有不一致之處。例如X事後透過WhatsApp要求上訴人交代,上訴人不斷認錯道歉;雖然可解釋為他出於內疚,但亦可如辯方所指,上訴人自覺或曾對X做了不恰當動作,可是無法記起,因而道歉。

未婚妻作供 打動法庭

判詞亦指,派對上各人當晚均喝酒甚多,上訴人甚至在赴會前已喝過數杯紅酒或白酒;但他向X道歉時,從無歸咎於自己醉酒「斷片」,只是不停重申自己當時無意識。沈官對此直言:「這不是很奇怪嗎?」

沈官更特別提到,多數女士面對另一半非禮其他女士,通常反應是憤怒甚至離他而去;但上訴人的未婚妻卻願意為他出庭作供,打動了法庭。

沈官在判詞中未有下令重審此案。律政司回覆《蘋果》指,會研究判詞和主控官報告,再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案件編號:HCMA5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