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上環開84槍 警發射海綿彈

7.21上環開84槍 警發射海綿彈

【開槍驅散】
【本報訊】星期日夜晚上環硝煙密佈,過萬人繼續上街反送中,換來警方武力驅散,警方昨公佈當晚共使用55枚催淚彈、5枚橡膠子彈、24枚海綿彈。有示威者疑在未獲警告下,遭警員從後方以水平角度射擊,造成一寸長的頭皮裂傷,需要到醫院縫4針。有人權組織稱警方開槍時不應以上半身作目標,重申槍械有殺傷力不適合用於人群控制。

記者:佘錦洪

10米內射擊可攞命

警方昨公佈7.21共使用55枚催淚彈、5枚橡膠子彈、24枚海綿彈來驅趕示威者。資料圖片

【話你知】海綿彈(Sponge Rounds、圖)直徑40mm、前端為海綿材質的子彈,又名海綿榴彈(Sponge Grenade),屬於非致命武器,射程約50米以內,一般認為殺傷力比橡膠子彈弱,但如在較近的距離、即10米以內擊中胸部、眼睛或頸部,同樣可致命。

在多次示威中,疑有警員向示威者上半身開槍。資料圖片

海綿彈一般被視作防暴用途,以色列警察多次使用海綿彈鎮壓當地巴勒斯坦群眾衝突,但因蓄意瞄準上半身,令多名民眾包括小童因此而失去眼睛,一度飽受各國抨擊。2014年8月,一名16歲少年被以色列警員從30呎(約9.14米)外以海綿彈擊中頭部,一周後傷重不治。2016年7月,一名10歲男童同樣遭以色列警察用海綿彈打中胸部,引起內出血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