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省政府當局早前聲稱,要在3年內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社會信用體系」,引發香港市民恐慌,即使港府官員多次出面解釋、「信用中國」移除預留給香港、澳門及台灣的連結,都未能釋除市民的疑慮。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和信用制度建設相關負責人強調,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只適用於內地,但對在大灣區營運企業、工作的港人,都會一視同仁。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書面回覆本港媒體查詢時指出,根據「一國兩制」及《基本法》,香港、澳門與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內地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度不適用於港澳,內地則按照法律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網頁曾預留位置
對於在大灣區工作的港人,該負責人表示,香港、澳門及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但民眾在三地都應遵守當地法律,強調內地嚴格依照法律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因此凡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對在內地營運的企業及在內地工作的人士都會一視同仁。有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回應稱,在內地工作也只能接受相關法規,但希望當局做好私隱保護工作。
早前有傳《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3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提出,會在3年內在香港引進「社會信用評分系統」,內地官方網站中各省區市信用網站連結位置,也驚現預留位置予港澳台三地。政府新聞處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先後透過新聞稿及facebook澄清「絕無其事」,指「社會信用評分系統」絕對不會在香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