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得了短暫失憶症,他在那一段時間內,外人是看不出他異樣的。他外表正常,依然做着平時做開的事情,比如開車、寫字、聊天之類,唯一不對勁的地方,就是重複說話,重複問一個問題:因為在那一段時間裏,他沒了記性。
這個病是突發的,至今找不到原因。失憶的時間有長有短,總之有一段記憶是被抹走了,這段記憶還是一邊走一邊被抹的,剛才見過的人不記得了,剛才做過的事不記得了,剛才說過的話也不記得了。人生之中,就這一段記憶,被完全洗掉。
等這段時間一過,記憶又恢復了,這段空白之前之後的事情都記得清楚,唯有中間一段,如人生留白,供你自己去想像,但七想八想,怎麼想都是想不起來的。
以上就是腦科醫生跟我解釋我不見了三個小時記憶的原因,他說未必跟暈倒撞頭有關,既不是中風也非痴呆,只是失憶。我便問他會不會復發?他說有的人會復發,有的人不會復發,說不準。聽到這裏,我便瞟了一眼陪我看醫生的大婆,心想這可真是真假難辨,有此病歷,呵呵,以後有什麼三長兩短被盤查之時,這個「說不準」可以「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