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架構比拼 信託vs擔保公司

新媒體架構比拼 信託vs擔保公司

新媒體發佈新聞的載體由紙張轉為網絡外,一般而言其公司架構亦與傳統媒體不同,就如近期大紅的「立場新聞」以通過信託安排運作、包括「幫港出聲」的「SILMA HK LIMITED」及「眾新聞」的公司「公民記者有限公司」則以擔保公司形式運作,架構及法律責任各有不同。

信託運作靈活 擔保透明度高

「幫港出聲」及「眾新聞」所屬的公司以擔保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形式運作,需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周年申報表及財務資料,公開其基本財政狀況。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認為,上述兩種模式的架構中,以擔保公司的透明度最高,不單止需公開成員名單,且「需要確保盈利放回公司作發展,成員是沒有分紅」。

近期備受注目的「立場新聞」,據網站介紹,「三名發起人鍾沛權、余家輝及蔡東豪,通過信託安排,放棄股權的經濟利益和處置股份的權利;信託安排將長期持有立場新聞股權,禁止轉讓」。「立場新聞」公司董事包括蔡東豪、立法會前議員吳靄儀及歌手何韻詩等。

梁繼昌認為,以信託形式運作較為靈活,而信託內的業務性質寫得很清楚,信託人只是義務性質,「麻煩在於決策過程,要一齊做決定」。不過,法律上信託人的責任重大,若有違反媒體信託事件需法庭處理,信託條文便需要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