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斥警無搜令夜闖校園

港大斥警無搜令夜闖校園

【違反規例】
【本報訊】警方周日殺入私人物業沙田新城市廣場釀成浴血災難,惟警務處長盧偉聰並未吸取教訓,繼續縱容部屬擅闖私人地方。三名警務人員昨日凌晨零時進入香港大學,在校園平台遊蕩徘徊,當發現被人拍攝跟隨後,便折返離開。港大表示已向警方正式投訴,並指警方承認違反機制及致歉。

三名警員昨凌晨進入香港大學,在校園平台遊蕩徘徊。 《學苑》fb圖片

港大學生刊物《學苑》報道,有學生拍到有警員在學生會大樓外徘徊, 其後從港鐵站A2出口離去。《學苑》其後致電查詢香港大學物業管理處保安控制中心,控制中心職員向《學苑》透露管理處曾經派出保安前往視察,警員向管理處保安指其「僅為路過」。另外據讀者透露,前日早上亦見有警察於港大連儂牆附近徘徊及拍攝。

港大透過電郵發表聲明,指關注同日凌晨時分有警務人員進入校園並逗留在內,亦斥警務人員違反既定守則,校方將作正式投訴。香港大學反送中關注組批評,港大校園為私人地方,警方未有搜查令之下不得進入校園範圍。關注組要求警方就違規行為盡快作出公開交代,並譴責在校園散播白色恐怖的行為。

《警隊條例》列明警務人員在甚麼情況下可以進入私人物業執行職務,包括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或根據法庭手令行事的情況下,可進入該處及在內搜查;昨日凌晨的事件並不屬於上述法例許可情況。

港大內張貼了多張涉拗傷示威者手腕的總督察鄭柏林的照片及標語。

網民質疑針對鄭柏林標語

港大學生會署理會長黃程鋒表示,片段顯示警員在學生會所屬的大樓外不斷徘徊,見同學拍攝即掉頭走,警察向保安表示只是路過,「呢個講法並唔可信,因為港大結構,除非由龍虎山行落去石塘嘴,或者由石塘嘴行上龍虎山,否則唔會經過香港大學,據我哋理解,警方係唔會派人巡邏龍虎山嘅」。

警方回應稱,就近日有西區分區警務人員巡邏時一度進入香港大學範圍,警方事後已就事件與港大聯絡及解釋,並會嚴肅跟進。

網民質疑,警方深宵鬼祟行動是針對校園內最近張貼了李國賢堂前宿生、總督察鄭柏林的照片及標語,鄭柏林涉嫌周日沙田拘捕示威者時拗傷示威者手腕,引起眾怒,標語內容沒有披露鄭柏林的個人資料,僅稱「黑警與狗不得內進」。

港大發言人昨午表示,收到警方分區指揮官覆函,對違反協定機制表示歉意,並保證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港大重申,校園日常保安工作由大學負責,根據校方與警方協定,只在有需要時才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