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跟樂仔(化名)取得聯絡,是7月3號下午,7.1後兩天。還記得他發給我的第一條短訊,是這樣寫的:「可唔可以畀你記者證我睇?要畀佢哋知,你有證明自己唔係狗。」這個要求乍看很突兀,讓我有點反應不過來,但還是匆匆用手機把記者證翻拍,再將照片傳去電話的另一端。等待回覆時,我重看短訊,才終於讀明白了其中意思:他們信任記者,卻賤視警察,甚至覺得警方會冒充記者抓人。這種恐懼,在這個年代,原來已經一發不可收拾。
19歲的樂仔,7.1夜晚曾經闖入立法會議事廳,哭着勸退一班堅持死守的人;7.1後他不敢回家、不敢再搭地鐵。而他於短訊中提及的「佢哋」,則是防暴警清場前、被人強行抬離現場的「死士」;其中有人因深恐警察追捕,已經暫時離港。訪問中還有第三個人,他叫阿進(化名),三十出頭,在這場運動中跟樂仔成為忘年之友。
撰文:鄭美姿
攝影:易仰民
他坐在石壆上放聲痛哭
7.1夜晚,立法會門外和門內是兩個世界。裏面的人不肯出來,外面的人不敢入去;裏面的人拚死被捕,外面的人誓死守護。電話和Telegram(TG)是連結裏外的方法,當時樂仔和阿進收到消息──「龍和道有軍車,要人去守!」,他倆便立即由「煲底」(立法會示威區)衝去守護。整個夜晚,金鐘人只有一個信念,就是拖延時間、死守防線,保衞立法會裏面的人,不容警方突圍。
樂仔和阿進剛認識兩個星期,年齡相差十幾歲,卻異常投契。在龍和道上,他倆再收到另一個訊息──「有人做死士留守。」那時大約11點,警方已宣佈會於短時間內清場,死士留守必釀大災,樂仔情緒突然崩潰,坐在石壆上放聲痛哭,不能自已,「我喊到收唔到聲,好絕望。當時只想衝入去陪佢哋,甚至乎覺得,即使畀人『監生』打死,我都願意。已有義士為此自殺,我承受不了再有人因此而犧牲,點解會搞成咁?」
這是樂仔人生之中,第一次對「香港」動了真情,更發現自己跟其他的「香港人」,原來如此緊緊扣連。當時一同坐在石壆上的阿進,坦言被樂仔打動,「他哭得很激動,我相信那一刻,他願意同裏面的死士一齊死,也在所不惜。」阿進比樂仔年長十幾歲,他說整個下午旁觀着一批年輕人衝爛玻璃、硬闖立法會,但自己則一直按捺着,「我hold住唔入去,因為要考慮的事情好多,我不敢輕舉妄動。」直到他看見樂仔在眼前崩潰,巨大的慚愧湧進心頭,「點解後生仔肯冒咁大風險?點解我咁多顧慮?」
於是阿進衝口而出:「十分鐘!我們入去立法會,勸死士離開,救得一個得一個!」就是這句說話,把樂仔自牛角尖救了出來,樂仔說:「好彩有佢喝住我,他叫我不要絕望,不要灰,還有東西可以做,就是入去救人。」樂仔直言,平時食飯要A餐定B餐、考試選題答1或2,都好難作出決定,但要不要闖入立法會,他只需半秒就確定,「是我一生人最堅決要做的事。」
他們懇求死士離開
這個游說死士離開的行動,很快就吸引了其他人加入。最後一行六、七人有男有女,在「煲底」達成共識,樂仔說:「其實大家都是整天守在外面的人,那一刻大家都豁出去了,乜都唔理衝入去。其實我好驚,不斷跟自己壯膽說:『唔好驚,入得去我預咗後果。』」
時為11點15分,穿過被毀的玻璃門之後,阿進說大樓內恍如打機的虛擬世界,「地面好濕,周圍好亂,警報一直響,而我們對裏面的環境全無概念,議事廳在哪裏根本毫不知情,而且一直好驚警察衝入來清場。」他們在裏面迷了路,拐錯彎,所見的大門皆被鎖上,根本不能打開。兩個女生見狀更加驚慌失措,嗚咽着說:「不如走吧……」
樂仔卻如撞了邪,那一刻他力大無窮,猛力就把大門拉開。阿進說:「他接連撞開三道門,我們才入到議事廳。原來留守者刻意把門堵塞,原意是拖延警方攻入的時間……」重重上鎖的門忽地被破開,連裏面的人也嚇壞了,呆了半晌才說:「咩事?差佬嚟緊?」樂仔忍不住眼淚,大喊道:「唔該你哋走,不能再有人犧牲了!出面得到的消息是,警察會清場!他們已在幾條路佈防!」
當時入面仍有幾十人,他們商量一會後,向這六、七人回話:「等到12點再讀一次宣言後,我哋有一批人會走,有一批人會留。」樂仔亦把「煲底」的民情相告,「出面的人會留低保護你們,我們會等到12點,但懇求你們全部人離開。」
他有一點後悔
事後回想,樂仔和阿進皆說,由於當時情緒激動,已忘了自己喊話的時候,有沒有把口罩扯開,也忘了有沒有戴上手套;當下他們的確害怕,是否已留低了指紋,或者樣貌已被電視台的直播鏡頭攝錄下來。
而這一行六、七人,假使有日再遇,大概也不能認出對方。阿進說:「我們自立法會走出來時,還未到11點半。遂把裏面得到的訊息,走到各處通報,呼籲大家12點前千萬別離開。」當他跑到龍和道捉住一個「咪手」傳話時,那個男生疑惑地說:「我知道這個消息!慢着,我剛才不就是跟你一齊入去的?」
當然,他們永遠不會知道,11點15分那一趟闖入立法會的勸說,究竟有沒有促使更多人離開現場;而那一趟的闖入,又會否令這六、七人成為被告,在未來的某一天,將背負暴徒之名而有牢獄之災。我問樂仔有沒有後悔,他答:「有……因為7.1後真係好驚,我不敢回家,在外面找地方住了好幾天,搭地鐵更驚,至今幾日都不敢去地鐵站。」
但最怕的,還是怕連累家人,「屋企人可能估到我有入去,但沒有問,我也不會講,想他們留一個希望,以為我冇入過立法會、沒有危險,個仔冇事。」樂仔把當日穿過的衫褲鞋襪全部丟掉,更連夜失眠,生怕下一個被拘捕的人,便是自己。他更把當時在立法會大樓裏拍過的照片,全部發給我之後,就悉數刪除。
但這種心情其實很複雜,有很多層次。「不過,諗起最後沒有人犧牲,全部人撤退,我又覺得開心多於後悔。最重要的是,那一刻自己的確不在乎後果,如果當日沒有衝入去,我應該更加後悔一世。」
他們是……記憶的遺民
7.1立法會衝擊後,接連再發生了7.7的旺角衝突、7.13的上水衝突一波又一波新的示威浪潮,讓200萬曾經上街的人,很容易就把前事忘掉。很多7.1的衝擊者,已為社會記憶的遺民,但其實他們每日都活在被抓捕的陰影中,例如樂仔和阿進。另一位樂仔聯絡到的立法會「死士」,那四個最後留守者的其中一人,甚至離開了香港,為的是逃避警方追捕。
他叫John(化名),跟我透過TG通話。John說此刻對前路是全無方向,但一個月前,他明明仍是個期待放暑假的學生,有誰料到30日之後,他會流落異地。John給我傳來八千幾字的英文感想,他說自己的故事由6月9號那一場大遊行開始;那天他早於起步前一小時,已去到維園草地,是那一天讓他重新相信,香港人若彼此連線,香港將仍有望。
但隨後政府對民意的漠視,以及接連有年輕人因反修例而輕生,John寫道,這都讓他忍無可忍,「很多人因此好灰,我反而因政府的無恥和無情,而更驅使我走出來,我覺得自己可以站到最前頭。」他特別在信中提及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和梁耀忠,John說,他當日聽到兩人每一句的游說,也看到他們每一個欲挽救險境的行為:「謝謝你們想作出的保護,真的。」
其後所發生的事,香港人都看到了。風暴至今仍未平息,流血衝突不斷,John這樣看自己當日所行:「我覺得自己做了對的事,時代的革命不會一次成功。」他詳述回歸後種種挑起民怨、斷送港人利益的政策,「他們獨裁控制議會,我們就惟有破壞議會。22年來被破壞殆盡的香港,我們應奪回應有的發言權。」
樂仔、阿進和John,三個人三種行為後果。他們都是今年7.1回歸22年的紀念之日,為了香港前景而押下自己前途的人。無名者的故事,有時更值得為歷史所記錄,因為他們總是最早被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