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搵替身」妙方 - 李碧華

「搵替身」妙方 - 李碧華

林鄭堅決不肯用法律詞彙「撤回」惡法(立法會只有「押後」或「撤回」兩項程序),無視示威活動及市民5大訴求,對4名死者麻木不仁……似乎已經不是「人」的作為了。如何有效管治?

曾有近百天主教徒舉行集會,齊詠唱短頌、念讀經文、祈禱默哀,希望淨化其「心魔」;近亦有一批教徒在金鐘慢行唱詩,在警察總部灑聖水,表達對警暴不滿,形容林鄭班子「像附了魔一樣」,被權力、利益操控……

目前表現「出問題」?首先得認定她是教徒卻與公義憐憫背道而馳,還得認定「着魔後非本人所為」(一如道教之「奪舍」),那淨化才有意義。若是偽教徒,一貫作為剛愎自用賣港求榮,是本性而非受惑,則上帝也冇符。

被邪靈附身進佔奪舍,基本上乃行屍走肉一枚了,有心人幫她開脫,不如也為她「搵替身」啦。

既然林鄭不是林鄭,特首不是特首了,那極難啟齒的「撤回」二字,由其署任替身巨嬰宗代言;惡法禍港,由湯渣代為鞠躬道歉;辭職信由老公白襪仔呈遞;解散行政會由葉劉操刀;解決台灣殺人案,把陳同佳移台審判,依據泛民之「域外法權特事特辦」建議推進。別聽獻世派「勸喻疑犯自首」之說──你們有本事?不如勸喻林鄭自首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