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會戀人 12歲女報稱22內地設計師 網戀變衰十三

來港會戀人 12歲女報稱22
內地設計師 網戀變衰十三

【本報訊】內地室內設計師玩網上遊戲時,結識一名香港女網友,並發展成網上戀人。女友起初自稱22歲,及後改稱自己未成年,僅得17歲。後來設計師來港會女友,並兩度在酒店房內做愛。到設計師假期結束準備返回內地之際,女友才在機場和盤托出,自言年僅12歲,就讀中一。女生其後問家人借錢,接濟滯留本港的男友;母親知情後起疑,查問下揭發本案。設計師昨認罪,還柙候判。
記者:戴國輝

28歲被告陸偉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與未滿13歲女童非法性交罪(俗稱衰十三)。法官將索閱女生的創傷評估報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學家與精神醫生報告,下月27日判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上海工作。去年8月,他玩網上遊戲時結識女事主X,兩人靠微信溝通。X自稱22歲,其後改稱自己未成年,年僅17歲。兩人發展成網上戀人。

事主向家人借錢揭發

去年12月21日被告來港,下榻九龍城富豪東方酒店。身材高大的X翌日抵達酒店房間與被告聊天。X告訴被告,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屬犯法,惟設計師稱會負責,最終二人做愛。至23日,X再到酒店,先在房內做功課數小時,接着再與被告性交。兩次完事後,被告均陪X乘的士回家。

被告原定於平安夜當日離港,X陪他到機場,表示捨不得他,更和盤托出自己是一名年僅12歲的中一女生。被告最終決定留港。惟被告盤川耗盡,X向胞兄借錢卻遭拒絕。

而X母於聖誕節當日得悉X正拍拖及問家人借錢,遂向X查問。X起初僅稱想替朋友借錢,最終承認與被告拍拖並曾在酒店內性交。警方於同月27日接報,在某遊樂場找到被告及X。被告被捕後承認曾與X性交。

被告在港沒有案底。辯方求情稱,被告與X兩情相悅,真心相愛,視X為可長期發展的對象,故此才會來港,繼而跟她在酒店發生性關係。被告因X說捨不得他,他才放棄回內地的機票,但盤川用盡,惟有在網吧留宿,X因此才向家人借錢。
案件編號:DCCC2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