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紀律的紀律部隊,還可以叫紀律部隊嗎?莎士比亞話齋,這個就是問題。疑似約砲上深水埗差館的荒唐行徑,辯護律師可以嘴刁刁用「警察也是人」開脫,另外理直氣壯加一條無往不利的「工作壓力大」,周身賀爾蒙的沙沙滾哥哥便可甩難,反正假如真有其事,乾柴烈火情到濃時什麼做不出,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旁人何必吹皺春水,舊陣時嬉皮士make love not war常掛唇邊,古老當時興有何不可,唔通只准「暴徒」和理非,不許差人用警棍扑嘢instead of扑人?說到底,濫用辦公室比濫用武力的殺傷力低多了,何況當事人據說起初冒認消防員,恐怕是因為近日警隊名譽太不堪,慌死暴露真身俏佳人會揚長而去,知恥近乎勇,簡直應該加分以作獎勵哩。
那些唔着制服兼夾揚言「警察執行職務唔需要展示委任證」的惡狗才真要追究,一哥精嘅話立即做台重整家風好戲,將他們一個二個推出來跪玻璃,否則撩是鬥非的「警獨份子」大條道理呼籲組織獨立小組透明處理,邋遢嘢越揭越多,想收科就難了。至於集體合法打人嫌不夠喉,公然發出單對單戰書的隻揪哥,分明一副爛仔格,毋庸再勞煩習總詢問「這是正式錄用的警察嗎」,都可肯定是冒牌A貨,仲使審咩,梗係外國勢力派嚟攪局嘅無間道,陷警察高大威猛形象於不義,不馬上就地正法尚待何時?連登仔發功起底,「香蕉糖」一夜成名,憐香惜玉的菩薩們疾呼侵犯私隱──咦,奇嘞,他不是高聲邀請大家「認X住我」嗎,被公開個人資料是求仁得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