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為甚麼不肯乾乾脆脆說「撤回」?也許像李怡所分析的那麼複雜,寧說「已死」也堅不說「撤回」,玄機在於說「死」,那是死在林鄭政權的手上,之所以失敗,是由於政府「工作做得不好,掌握社會脈搏不足」、「政治敏感度都有偏差」,說撤回則是送中條例本身有錯,意味着「打回頭」,打回到向她發出指令者的身上。
也許一點也不複雜,林鄭拒不說出「撤回」二字,只因為她是極端固執、死要面子的偏執狂,源於她的性格缺陷及人格障礙。
真相是甚麼,尚未得知,但是用「壽終正寢」代替「撤回」,簡直狗屁不通。「壽終正寢」字面解讀,是指老死在自家牀上,在睡夢中無痛苦死去,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好死法」。「逃犯條例」修訂怎輪得到如此好死?它只是胎死腹中。這麼一條惡法,如果通過,只會令原本有機會壽終正寢的人不得善終。人終有一死,不知道執意推出這條惡法,而又堅拒說出「撤回」二字的林鄭,日後將以何種方式死去?會不會在良心絲毫不受折磨下壽終正寢呢?又或者跟全世界為敵,充滿仇恨,鬱憤而終?
林鄭每一次刻意拖延、拒不解決自己一手製造的政治危機,只會把危機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形成巨山。最終,她會不會被巨山般的雪球砸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