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下月再訊

旺角騷亂案下月再訊

【本報訊】2016年大年初二發生旺角騷亂,事隔三年,警方今年初再拘捕三名男子,分別控三人暴動、縱火和刑事損壞罪。案件昨於區院再提訊,首被告一方表示仍需時向控方索取進一步資料,要求押後案件,另外兩名被告對押後案件均無異議。

控方盼盡快訂審期

控方指案發距今已三年,希望能盡快訂審期。法官應辯方要求,將案件再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三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代表首被告譚百熙(21歲,報稱酒保)的大律師陳偉彥透露,辯方審訊中將會倚賴關於被告衣物及鞋子的專家報告,亦會展開「案中案」程序。另外,次被告陳舜堯(31歲,報稱游泳教練)及第三被告王國斌(22歲,報稱學生)的代表律師均表示,兩人將會不認罪。

譚百熙被控暴動罪,控罪指他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同日用火損壞屬於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而王國斌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其中一項與譚同被列為被告。控罪指王和譚同日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其他人,損壞屬於政府的一塊指示牌;王另被指損壞同一地點的行人路。
案件編號:DCCC200/19
■記者廖希呈

第三被告王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