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職員涉姦人妻女友

餐廳職員涉姦人妻女友

【本報訊】餐廳男職員與已婚女同事發展婚外情,繼而同居,女方更懷有男方骨肉,但指懷孕期間遭男方襲擊,於是搬回跟丈夫居住。兩人事後仍每月見幾次面,女方指有次遭男方禁錮在旺角劏房內,手機被打爛,又遭多番掌摑及拳打,更兩度被強姦。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事主稱與被告誕下一女

被告陳國禎(32歲)涉於去年2月4日至5日期間非法禁錮及強姦女子X(36歲)。X供稱在內地出生長大,2006年下嫁港人後於2010年來港定居,在餐廳打工時認識被告,兩人發展成情侶。2014年她與丈夫一度分居,跟被告同居,數月後懷有被告骨肉。惟她指懷孕後被告開始向她動粗,最終她又搬回與丈夫同住,與被告所生的女兒則於2015年1月出生。

X雖供稱與被告再「無關係」,但承認兩人每月見面兩至三次。她解釋是被告常以想見女兒為由借機見面,若她不答應,被告便會出言恐嚇她。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中午,X在不情願下答應到被告旺角家中見面,惟她扺達後即遭被告強拉入房,禁止她離開。被告將她的手機扔到牆上及毆打她,最終兩度強姦她。X及後稱肚餓,乘被告出外買食物時成功逃離單位,但又怕下樓與被告碰個正着,最終躲於大廈天台至凌晨時分才敢乘的士離開。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被告在旺角被捕,而X的陰道內亦發現有被告精液。
案件編號:HCCC340/18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