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校監校董上任須培訓

倡校監校董上任須培訓

【本報訊】林老師墮樓慘劇後,《蘋果》陸續揭發其他中小學校政醜聞,涉及校長強權欺凌、校董會不熟悉校政運作。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即將提交檢討報告,建議加強校董及校長培訓,包括為校監及校董訂立培訓「軟指標」,上任首年要接受3至6小時培訓。小組又建議教育局加強新任或擬任校長提供培訓。

了解學校行政

小組指出,校長在學校運作及管理擔當專業領導的角色,有必要加強專業操守、核心價值及溝通文化的培訓,幫助他們掌握角色。小組建議校監上任首年須接受6小時培訓,校董首年上任培訓3小時,在任校董應每年受訓2小時,了解學校行政、人事及財務。

去年被揭遊學團混賬醜聞的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校監被揭曾無理要求教員、家長或校友校董在個別會議避席,又要求簽保密協議,變相容許辦學團體及管理層黑箱作業。校本管理政策專責小組在報告中重申,法團校董會屬集體議定,除非該事項與個別校董有利益衝突,否則各類校董都應參與討論。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認為,若容許教員校董毋須避席、可參與討論校內人事,需要有比較審慎的利益申報機制。
■記者周婷、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