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涉猥褻女童被捕新城控股狂瀉24%

董事長涉猥褻女童被捕
新城控股狂瀉24%

【本報訊】去年合約銷售金額達2,210億元人民幣,排全國第8位的內房巨頭新城控股(1030)突然爆出驚天醜聞。昨日下午3時,多間內媒突然報道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女童被公安採取強制措拖,股價在收市前一小時急挫23.8%,報8.04元,成交17.17億元,其中9.2億元為港股通交易,北水淨流出高達3.1億元。
記者:黃尹華

同系新城悅(1755)挫23.7%,報6.56元,新城控股及新城悅市值分別蒸發149億元及17億元。

新城控股昨晚發公告指,董事長王振華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董事會選舉總裁王曉松為董事長。王曉松為王振華之子。根據彭博資訊,王振華身家達到66億美元(約515億港元),全球富豪排名第259位,中國富豪排名第28位。

據上海《新民晚報》微信公眾號報道,現年58歲的王涉嫌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上海警方昨日下午證實,已介入調查。內地媒體披露案情,一名周姓女子(49歲,江蘇徐州人)已經到案。她供稱,6月29日,她帶了兩名分別9歲及12歲的女童入住酒店,兩名女童的母親為她的友人。周女謊稱帶她們從江蘇去了上海迪士尼玩。而當天,50多歲的王振華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給付周女現金1萬元人民幣。

案發地點為萬航渡路一間5星級酒店。被猥褻的女童事後打電話,向在江蘇的母親哭訴,母親隨即到上海報警,王振華即被採取強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其陰道有由手指造成的撕裂傷。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

或被判監逾10年

如報道屬實,王振華可能將面對嚴厲處罰。內地在2015年修訂刑法,規定凡與不滿14周歲的幼童發生性關係,無論強迫與否,均以強姦罪認定並從重處罰,有可能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或死刑。

據公開資料,王振華除擔任上海市政協委員、江蘇省人大代表,為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房地產商會副會長、上海市工商聯(總商會)副會長,並獲得過中華慈善突出貢獻人物以及江蘇省、上海市不少榮譽,2010獲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稱號。翻查資料,王振華於2016年亦曾被江蘇紀委調查,並導致股份短暫停牌。

截至前日,新城控股在今年股價已勁升105%。交銀國際聯席董事(房地產研究)謝騏聰認為,如果猥褻事件屬實及當事人被判刑,法院從保護小童角度出發,判刑一般會較重。最壞的情況下,公司實際控有人出現變化可能導致其表外債或銀團貸款違約,債權人收回借款。謝騏聰相信兩間公司股價短期會有波動,投資者如果考慮入市,需審慎考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