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妻書》,可能係世界上男人最憧憬的一部書。
身在大漠敦煌的莫高窟,密集式看了幾天的洞窟壁畫,除了讚嘆就是讚嘆。
以前無IG、facebook,敦煌壁畫成了古人生活的縮影,記錄千幾年前古代已有BB車、leggings和黑絲,這次去看真迹,除發現壁畫上令我笑出聲的工人褲外,最爆是一九○○年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獻,當中保存了不少《放妻書》,應該是中國最早出現的離婚證書,距今至少一千一百年。
古代敦煌稱雙方協議離婚為「放妻」,強制離婚叫「出妻」。「放妻」毋須通過官方機構,亦不需動用法律,連分居兩年都唔使,民間自行處理立書為憑即可,女方再嫁也不為失節,也就是《放妻書》或《相別書》。我比較喜歡前者,緣盡燈枯,放妻子(或彼此)一條生路,功德無量。
唐朝何止盛產豪放女?連婚姻制度也超級前衞,是其他朝代甚至現今西方社會也望塵莫及的,連「離婚證書」都既浪漫又感性,簡直可以作為範本背誦。我在莫高窟便看到一篇《放妻書》,詩意得像表白:
「蓋說夫妻之緣,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結誓幽遠……」離婚男先緬懷當年「共被之恩、合巹之歡」巴巴巴,用詞美不勝收。
「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妻則一言十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犬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遷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媚,巧逞窈窕之姿,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三年贍養費 一次付清
咳咳,我嘗試用現代語來演繹一次。
「若結咗婚唔啱key變為仇家,各自反面唔妥對方,老婆一言九頂,老公睇見眼寃,就好似貓最憎老鼠,狼羊困獸鬥。既然壞咗嘅人冇得整返,不如call埋班姨媽姑姐宣告掟煲,各行各路。願老婆大人你我分手後回春更索,set個靚頭化個靚妝,keep返副好身材,搵過個有錢有地位的新歡。我哋拆掂數無謂互相憎恨對,放生兩個人,各自happy……」
根據律例,離婚後男方須一次過付清女方三年衣糧(贍養費),但同時也有「放夫」案例,可見唐朝女性地位不低。可惜,很多《放妻書》都已流失海外,像這篇是複製本,真迹老早已珍藏於英國大英博物館圖書館。
拜讀這篇詩般的離婚證書,我想起了一個人,就是謝霆鋒的老爸謝賢。
四哥佢老人家八十幾歲仍然風流倜儻,記得當年他前妻狄波拉改嫁鬍鬚Kong,謝老四佢仲開心到話自己「嫁老婆」。兩人一直再見亦是朋友,加鬍鬚Kong三人常一起吃飯喝茶,被傳媒寫成三公婆,認真豁達。
舊社會堅守從一而終,現代人離婚當食生菜,香港每十對結婚就有四對離婚,鬧翻了、分身家隨時對簿公堂,惡言相向切換那些年的山盟海誓,幾無癮。效法唐人的包容和說再見的風度,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不失為生活藝術。
撰文:鄭天儀
文藝平台「The Culturist 文化者」創辦人、大業藝術書店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