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違諾拒開放軍用碼頭

政府違諾拒開放軍用碼頭

【本報訊】五條與中區軍用碼頭相關的法例昨日凌晨零時開始生效,碼頭正式成為解放軍軍用設施。政府過去多次承諾,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期間會開放予公眾自由使用。但自前晚「反送濱」示威起,警方進駐該塊土地,不讓公眾通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等昨日早上再往現場抗議,警察依舊拒絕他們進入,政府被指違反承諾。

保護海濱聯盟昨日早上到軍用碼頭示威,但警方以陸路範圍屬受保護區為由拒絕他們入內。當時碼頭沒有軍艦停泊,亦無解放軍特派人員看守,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直斥警方淪為「中共門口狗」,「第一日法例生效已違反承諾,政府講大話」。

政府2002年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撥款時,曾承諾「軍用碼頭在毋須作軍事用途期間,會開放予公眾使用,並作為日後海濱長廊的一部份」,並指駐軍「已原則上同意」。

後來政府多次重申,碼頭會在非軍事用途期間開放予公眾。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2013年的局長隨筆承諾,碼頭建造工程完成後將移交予香港駐軍管理,並在毋須作軍事用途時向公眾開放。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年4月在一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中也稱,駐軍考慮到市民一些期望,在防務安排允許下,可以將欄柵打開供市民通行。

團體轟製造法律陷阱

政府昨發聲明表示,根據《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碼頭成為「受保護地方」,任何人不可在未獲授權下進入碼頭範圍。政府會在完成所需工程後,將碼頭移交予駐軍管理,並在不影響防務下考慮打開活動欄柵供市民通行。

朱凱廸認為,即使將來碼頭開放,現時法例賦予駐軍和警察很大權力,可以收緊原本政策上承諾的開放程度,「(原本)講到好鬆,國際龍舟賽都可以喺嗰度搞,但噚日情況係唔容許示威。警察係咪可以根據法例話冇授權你咁做?」他續指,現時解放軍可全權決定開放安排,市民無從反映意見。他估計,現時政府是為國慶日鋪路,讓軍艦到時可以泊岸。

保護海濱聯盟認為,政府形同向解放軍割地,將屬於香港市民的海濱公共空間強行變成軍事用地,並製造法律陷阱,嚴重損害公眾利益及公眾安全,強調政府及建制派的做法只會製造社會矛盾。
■記者關冠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