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上,內地司法體制與文明社會準則相距甚遠;由於缺乏外界監管,內部黑幕重重,其腐敗程度亦舉世罕見。港府稱在《逃犯條例》修訂作出讓步,引渡個案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才獲香港考慮,以圖加強把關,但實際上,最高法院近年接連有高官落馬,顯示本身就是腐敗溫床。
2015年,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因受賄罪被捕,其後判無期徒刑;之前則有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兩人均為內地經濟法、民事訴訟的最權威法律人士。至於在辦案層面,公安部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孟宏偉去年因受賄罪被捕,至今有待宣判;之前則有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因受賄罪被判囚15年。至於地方政府司法體制的大小貪官,更是不計其數。
周永康案駭人聽聞
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中共政法委書記為內地司法領域的話事人,亦不能保證其身必正。2013年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落馬,被判無期徒刑,之後披露多宗干預司法案件,均駭人聽聞。
在2003年,與周永康交往的四川黑社會大佬劉漢,指其仇家、北京億萬富豪袁寶璟買兇向他行刺。其後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袁寶璟、袁寶琦及袁寶森三兄弟被處決,慘遭滅門,內媒指該判決是由周永康推動。堂堂政法委書記竟淪為黑社會打手,內地司法腐敗可見一斑。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指,如果對司法制度有信心,初級法院才值得信賴,因為其承辦最大量案件。港府將提出引渡的機構改為內地最高法院,實際上已承認內地司法體制有問題。「如果制度信唔過,初級法院和最高法院有乜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