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警方,動用外國勢力,起用了一兩名英國白人指揮官,在示威前線主管武力鎮壓。
也就是說,特區警方不太信任黃面孔的本地警官對示威衝突決定如何施放催淚彈、應該何時開槍的判斷能力,將這個判斷權,交給了英國人。
這種手法,是模仿前宗主國,動用種族主義這張很敏感的牌。以為香港年輕人「親英戀殖」,於是用英國白人警官來對付,讓你們以為,這些胡椒噴霧和塑膠子彈,都來自英女王的白金漢宮,於是個個身軀發軟,含笑飲彈。
豈知算不如天算,「年輕人」們平時喜歡Harry Potter和彭定康,偏偏在這一part,平時殘餘的國民身份卻激活了起來,對着洋人破口大罵,並用網絡找到該帝國主義者的祖家,向英國傳媒報告。令善良的英國平民,覺得是英國的國恥,聲討自家劊子手。
殖民地時代,英國進入南亞,與尼泊爾的啹喀土著兵打了幾仗。啹喀善用彎刀,驍勇驃悍,英兵傷亡慘重。
英國人索性招納啹喀兵入伍,叫尼泊爾人打頭陣。南亞崇山峻嶺畜牧為生的土著,比平原農耕的,更不是善男信女。英軍調配印度人、錫克族、尼泊爾啹喀人、錫蘭的泰米爾人,交叉使用,用這個打那一支,又用那一支對付這個,玩得頗為得心應手。
包括在香港的赤柱監獄,用印度人來主持執行「通櫃」。一來這種髒活,會沾污了英國人的中指,二來印度人來執行,這個阿差,自己視為二等,卻將華人視為三等,通櫃時,笑嘻嘻的,三份一歧視,三份一報復香港人平時叫他們做阿差,三份一惡作劇,就會加強力度。
英國殖民地主人懂得借刀殺人,但這一招,需要極為豐富的文化人類學知識,而且只適用於十九和二十世紀初。林鄭政府的警方想模仿,我不認為具備與英國人同等的智商。
首先,滿街都是黑衣,速龍小隊也全黑軍服,一兩張白面孔居中指揮,在視覺上,非常特兀。英美的記者是過來人,一眼就看出你想搞什麼鬼。
其次,你不是說英國撤出留下地雷嗎?明明放五個催淚彈就夠,英國警官若故意給你林鄭來個高級黑,下令放五百個,就是要你中國人打中國人,製造一場內戰,一個縮水西太后,能應付得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