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協會:內銀不應履行美裁決

中國銀行協會:內銀不應履行美裁決

【本報訊】美國《華盛頓郵報》周二報道指,當地法官發現3間大型中資銀行,因在北韓違反制裁的調查中,拒絕遵守傳票的要求,被指蔑視法庭。報道亦指出,其中一間大型中資銀行,有可能因此被美國政府禁止與當地銀行有業務往來。而市傳的3間內銀為招行(3968)、交行(3328)及浦發銀行。

指無不當行為

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法律顧問卜祥瑞昨接受內媒訪問時表示,中資銀行經常受到美國的「長臂管轄」,即美國法院未經中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只依據其國內法例,就判決中資銀行向美國案件原告,直接提供中國境內機構客戶資料,這明顯違反《商業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和《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等中國法律,中資銀行依法不應履行美國法院的裁決。

卜祥瑞指,在這些案件中,中資銀行本身並無不當行為,與案件原告、被告雙方的爭議也沒有任何關聯。但是受美國法院運用長臂管轄權影響,中資銀行被無辜捲入美國法院的案件中,從而飽受拖累。

他表示,經過幾十年發展,中國銀行業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穩定發展的『壓艙石』,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方面要高度關注國別風險,強化法律風險識別,持續完善依法合規經營的體制機制;另一方面,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