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設專責組查李克強訪港事件

曾設專責組查李克強訪港事件

【本報訊】監警會過往曾引用《監警會條例》第8(1)(C)條成立專責調查小組,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保安行動惹公眾不滿,投訴警察課收到16宗投訴。時任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認為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決定引用相關條例成立專責小組調查李克強訪港事件。

提供資料隨時惹官非

時任監警會委員的鄭承隆指出,當年由時任監警會副主席石禮謙任小組主席。當年警方及其他相關民間組織如民陣等,均樂意合作,向專責小組提供資料,「講低晒當時嘅情況,還原件事」。最終報告批評警方行動指令提到免令政要「難堪」,並要確保活動「莊嚴」及「順暢」的字眼,警方承認,令前線警員混淆及沒有必要,承諾在行動指令中統一有關字眼。

鄭稱,當年報告根據相關人士提供的資料作檢視,而6.12涉及不少警民肢體衝突,不排除相關人士會被警方拘捕,甚至檢控,由於監警會調查對提供資料人士並無法律保障,「如果問你攞咗資料,可能會對你日後喺法庭抗辯不利」,加上監警會不能邀請有案在身的人士提供資料,令監警會難找6.12示威者提供資料。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