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從魯迅看柏天尼 - 丹尼爾

THURSDAY:從魯迅看柏天尼 - 丹尼爾

亂中自有黃金屋。最近多發白日夢,夢中讀到魯迅曾寫下一篇有關「打落水狗」的文章,裏面寫到「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是水中」。我想,這可能就是法國球王柏天尼(圖)對家的想法?我不肯定。我甚至不知道誰是柏天尼的對家。我迷法國,但不是法國迷;我迷其風采,但不是柏天尼迷。

我不懂得柏天尼是否咬人之狗,但大家都懂他曾收受約130萬鎊,4年前被國際足協道德委員會禁止參與足球事務8年。後獲減刑至今年10月。上周,他再因涉貪被法國當局扣留調查。後來獲釋。我不禁倒抽一口涼氣。怎說也好,柏天尼是兒時耳熟能詳的一個名字。

回帶42年,那時我是粒精子。回帶42年,柏天尼的腰肢纖幼點,頭髮黝黑點,腰骨畢挺點。那時,柏天尼剛帶領法國殺入1978年阿根廷世界盃,同年他連續第二年獲選為法國足球先生。前途無量。那時有三大球王,南美有薛高與馬勒當拿,柏天尼則率領歐洲。初衷不敵春秋,原來放諸四海皆對。記憶仍然猶新,不是這落水狗,而是那10號仔。他的罰球,他的優雅,他的視野,他的級數。如果柏天尼的對家是公義,那恐怕他以後只有落難的份兒。近年看懂不少咬人之狗,失勢裝可憐,得勢不饒人,對老實人絕不手軟。面對不是君子的對家,不必當他仇家,惟甭仁慈慳家。
文:丹尼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