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買家須為僭建負責

律師:買家須為僭建負責

【本報訊】新界村屋僭建成風,僭建成新界鄉郊潛規則,律師提醒各位購買村屋時要注意的事項。梁永鏗律師指出,當買家購入單位後,才收到屋宇署的清拆令,買家亦要清拆僭建部份。假設物業的僭建部份是三樓全層,買家便需將三樓全層清拆,即失去整個三樓。因此買家在拍賣前,必須考慮清楚,若被屋宇署起訴,便要承擔失去部份居住空間的風險,以及清拆過程所需的費用。

梁補充,有僭建不等於被屋宇署釘契,有可能是屋宇署尚未調查這個單位,而物業被釘契,並不是不能買賣,只是屋宇署將要求業主清拆僭建的文件上載至土地註冊處。當業主處理好清拆過程,再經屋宇署審視後,便可以除釘。

屋宇署可強行清拆

梁續指,當屋宇處要求清拆僭建,業主有絕對的責任,若業主拒絕處理,最壞的情況是由屋宇署強行清拆僭建物,再將清拆費用的收據寄回予業主,若業主仍然拒絕付款,屋宇署便會強行拍賣所持物業。

梁強調,一般拍賣行拍賣的單位,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允許買家查契,例如物業的僭建或被釘契,買家是不能向拍賣行查詢的。所以,若買家想在拍賣前做準備,要自行調查物業背景、可向土地註冊處進行查冊、翻查地契等,上述行為可為買家了解更多物業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