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旗下雜誌《壹週刊》2015年報道藝人伍詠薇疑誤信一名健身教練,斥資200萬元投資馬勝基金,惟基金最後爆煲,令伍血本無歸。一名娛樂公司董事及後入稟高等法院,指新聞片段出錯照片,誤將他當成涉事健身教練,為此要求道歉兼賠償。事隔多年,雙方昨於法庭聲明,在沒有人承認責任的情況下,達成庭外和解協議,條款保密,僅說明原告與片中照片所示的健身教練並非同一人。
雙方無人承認責任
原告是洋名Andy的梁文傑,被告包括壹傳媒有限公司及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下稱壹傳媒)。高等法院原訂昨日開庭審理本案,惟雙方在開審前已達成和解,並由原告一方於庭上讀出公開聲明。
聲明指,壹傳媒於2015年11月將一段影片刊載於三個由其控制的網站上,並附有標題指「健身教練Andy Ho」令其娛樂圈朋友投資損失。片中雖出現原告Andy Leung的樣貌,惟片段內容實與原告完全無關。原告認為壹傳媒錯誤刊出他的照片,對他構成誹謗,遂興訟作出民事索償。惟壹傳媒否認有任何出錯。
經過一段長時間的談判,包括多次調解,雙方終於在無人承認責任的前提下,達成友好的庭外和解,有關和解條款保密。雙方並同意,原告與片中提及的「健身教練Andy Ho」實為兩位不同的人士。
案件編號:HCA2960/15
採訪: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