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例強制 交手機密碼

無法例強制 交手機密碼

【本報訊】上訴庭法官昨問,如果警方要求被調查人士交出手機密碼,對方拒絕交出,會否構成阻差辦公。代表警方的資深大狀稱,以他所知沒有法例可強制人交出密碼,裁判官手令也不能,就算是被捕疑犯亦有緘默權;至於阻差辦公,他坦言未考慮過,認為不一定會觸犯。法官直言這些是很現實的問題,若無法解鎖,檢取手機豈非沒有意義。

被捕者權利受保障

資深大狀莫樹聯昨陳詞指,任何人若被捕,其人身自由便受損,私隱權亦理應少過普通人。法官質疑是「危險的說法」,反問被捕人士的權利亦受保障,為何必然擁有較少私隱。莫其後解釋,他指與罪行有關的事宜上,被捕者的私隱權會較少。法官續問,可是警方要查閱所有資料後,才知哪些與犯罪有關。莫稱可用高科技協助分辨,例如用關鍵字搜索檔案。關於警方無法逼人交出密碼,莫未有交代警方可怎樣應對。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