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接3嚴重個案 差幾吋可致命 警方非法用催淚彈射胸

民權觀察接3嚴重個案 差幾吋可致命 
警方非法用催淚彈射胸

【反送中】
【本報訊】6.12反送中示威演變流血衝突,警方暴力清場令多名和平集會市民受傷。截至周日傍晚,民權觀察已接35人求助,包括27名受害者,指控警方不當行使警權甚至武力,投訴涉25宗催淚彈、7宗胡椒噴劑,以及共11宗毆打及不當使用警棍。團體成員王浩賢指,3宗屬嚴重個案受害人均為和平示威者,最嚴重一人遭警方以催淚彈直射胸口,按國際指引屬非法武力,射高或射左數吋可致命,故促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檢討警方處理示威手法,以免重蹈覆轍。
記者:鄧溢禧 珉 晴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上周五成立「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短短三日已接35人求助,分別為27名受害人與8名目擊者。王指已有3宗嚴重個案,受害人均是6.12的和平示威者,惟終遭警方暴力清場。最嚴重一人遭警方以催淚彈直射胸口,留下一個雞蛋大小的圓形深紅瘀痕,王指若該子彈再向高發射就會擊中頸喉或頭,或向左幾吋已是心臟,均可致命。他補充,據日內瓦有關執法者使用武器指引,表明用催淚彈射擊上身及頭部屬非法武力。

有受害者遭從後襲擊

另一宗嚴重個案,受害人在金鐘夏愨道被警方驅趕,遭速龍小隊揮警棍從後突襲令他倒地,警員再以長盾牌施襲,當他嘗試回望時,再被胡椒噴霧直射臉部,受害者指共被警棍毆打十多下。另一受害人則指遭多名警員以警棍、盾牌及拳腳圍毆,即使倒地後仍持續,終需被警員拖離現場才獲急救。相隔一周,三名受害人手腳、頸背等多處瘀痕未退,最長傷口更達八厘米。王斥警方使用過份武力是客觀事實,明顯觸犯國際人權法標準。

法政匯思成員楊嘉瑋認為,特首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權濫用問題,「搵真相、搵原因、檢討制度問題」。因委員會有運用司法程序權力,又有傳召專家與政府官員能力,加上制度保障受害證人不會因出庭而成為在場證據被秋後算賬。委員會主席多數由退休大法官擔任,較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獨立。他續指,警隊可向委員會申請資料保密,由委員會審視及批核,保障警方機密。國際特赦組織補充,過去10年聯合國已三度批評香港監警制度不夠獨立。

律師林正文建議,委員會可調查警方是否在五大範疇中失當,包括使用過份武力、警員編號及委任證欠奉、不當截停搜查、侵犯病人私隱,以及警力指揮架構,另亦應調查行政會議、特首、律政司和警務處對「暴動」定義。團體表示會協助受害人循民事、刑事訴訟,強調獨立調查委員會可建議警方制訂指引,避免流血衝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