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娛舜宇未詳細披露證券投資

銀娛舜宇未詳細披露證券投資

【本報訊】上市公司利用進取手法,謀取最大利潤,比比皆是,風險自然亦成正比。港交所(388)便於今年初,發佈上市公司年報審閱報告,當中列明「發行人應披露其所持的重大證券投資」,定義是指在年結時,證券總投資佔總資產20%或以上的上市公司,披露內容包括所持主要投資的明細、投資策略和未來前景等。港交所續表示,抽查了75家有重大投資的上市公司,發現仍有公司沒有披露投資成本的詳情。

本報翻閱逾30間非金融藍籌股的2018年年報,發現從事澳門娛樂場及度假村的銀河娛樂(027),持有的金融資產幾乎都是證券投資,於總資產佔比遠超20%的水平線,屬罕見個案。

銀娛持金融資產319億

根據年報,銀娛截至去年底持有的金融資產達318.5億元,幾乎由股票及債券這兩類證券組成,佔總資產約36.4%。

然而,銀河娛樂只在會計報告附註作出簡述,金融資產分佈於香港上市、海外上市及非上市債務證券,有關證券的利息和盈利佔比,及包含永利(1128)母公司Wynn Resorts 的4.9%股權,至於策略、前景和其他金融資產的明細則欠奉。

另一家上市公司舜宇光學(2382),金融資產佔總資產比率亦逾20%,金融資產涉及證券、債券、信託和基金,如全屬證券化資產,其年報披露水平便可能未達港交所的指引。

港交所列明披露新指引

本報就披露問題向銀娛及舜宇查詢,銀娛回覆,就主板上市規則對重大投資的披露要求而言,已遵行法定披露要求,惟對於證券投資落入港交所界定應作詳細披露的水平線,銀娛未有正面回應;而舜宇在截稿前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