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樓適應生活初到埗勿急置業

先租樓適應生活
初到埗勿急置業

肥Sam回想,2016、2017年時在友儕間談到移民,不少人以為他很有錢,不過他以過來人分享移民生活,說道海外生活開支並不太高,他當年賣樓賣舖,償還按揭後,帶了七位數字資產移民,在當地很快找到全職工作,收入開支基本上能平衡,對積蓄不用「挖得很深」。

移民海外有不同計劃,各人看自身需要申請,投資金額亦不同。至於落地後的生活費則比香港低,「舉例我 2017年移民前在香港租了半年樓,屯門碼頭附近,兩房單位、500呎,租金11,000港元;移民後到溫哥華,租一個三房、兩層、1,300呎的單位,還連花園和車位,只需要13,000港元」。肥Sam分享,「第一年,不要說去加拿大,我身邊的朋友,有去新加坡、台灣、瑞典或德國的,在網上聊天時,都說『嘩,嗰邊好抵呀!』,才發現原來香港租金真的很貴」。

出租受共管條例影響

不過他補充,雖然當地租金比香港低,但由於收入不及香港,所以也要時間調節,「我開始時未有加拿大經驗,一個人工作收入大約18,000港元,還未扣稅,結果發現租樓開支已近全部收入。第二年就搬到一個較平的單位,是要一步步慢慢適應」。

港人愛「磚頭」,溫哥華樓市也節節上升,曾任地產版編輯的肥Sam選擇落戶後先不置業,主要考慮是生活因素,「在不同地區的生活會很不同,我移民後搬過一次家,感受到很大分別,如買樓就少了一些彈性。建議初移民人士也可以先租樓,感受一下氣氛,再決定是否購買」。

一旦買了樓,想搬到其他區域而出租所購置的單位,就有實際問題要注意,「譬如你買了一個高樓大廈式住宅,因為受到共管條例影響,舉例150伙中只可以出租20伙,你就要看看當中是否已有20伙租出,甚至有2個單位在排隊,如果你仍要還按揭,而你又未能即時將單位放租,就會『坐艇』」。

另一個港人常用的資金運用方式是將香港的物業加按,再用資金購入加拿大物業,香港物業則出租,以租金收入供款。兩人都提醒指香港的物業租金需要申報及交稅,「如果兩邊(經濟)一齊塌,就很視乎你在加拿大的物業是否要還按揭。如你是在加拿大事業剛起步,突然大市硬着陸,銀行要求你還款,你可否同時應付兩邊按揭還款呢?你要在加拿大撲錢還款,是頗有難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