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開放同性結婚登記今天屆滿一個月,台灣內政部昨公佈上月24日開放同性結婚登記至本月22日,全台共有1,173對同性配偶辦理登記,男生383對,女生790對,其中包括28對跨國伴侶,僅有兩對離婚;異性婚姻在這近1個月內則有9,644對步入婚姻。
僅兩宗離婚
立法院上月17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明定上月24日起同性二人可辦理婚姻登記。內政部統計,同性婚姻登記前五名,最大宗在新北市242對,其中男88對、女154對;第二名是台北市198對,其中男72對、女126對;第三名高雄市159對,其中男62、女97對;依序是台中市141對,其中男39對、女102對;桃園市123對,其中男41對、女82對。中央社報道,屏東縣、苗栗縣則分別有一對男性、一對女性辦理離婚。截至22日,全台僅連江縣還未有同性結婚登記。台灣同婚專法規範,同性二人間僅能繼親收養,不得共同收養,內政部資料指出,近1個月並沒有同志配偶辦理繼親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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