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去年宣佈將就空置的一手私樓徵收「額外差餉」,昨日立法會議員就有關空置稅作出提問,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會上回應指,就界定中小型住宅單位具爭議性,政府不傾向就單位面積徵收不同稅率,認為採用一個劃一而有足夠力度的稅率,較為簡單易明。
中小型單位貨尾佔2,800伙
按照不同面積區分,截至今年3月底,於2012年以後落成,並已獲發入伙紙的私樓貨尾有9,000伙,稱為A類的實用431方呎以下中小型單位佔2,800伙,佔貨尾比重31%,屬數量最多類別。實用431至752方呎單位,佔2,600伙,佔貨尾比重29%。實用超過1,076方呎的大型單位,佔2,700伙,佔整體比例31%。政府建議「額外差餉」金額為有關單位(不論面積)的應課差餉租值兩倍,即大約相等於兩年的市值租金。以現時住宅單位約2.5%的平均租金回報率計算,「額外差餉」約等於樓價的5%。
因應市場上有一手樓轉作服務式住宅出租,以避開徵收空置稅,議員向局長查詢現時透過服務式公寓形式出租單位數目,惟陳帆表示,現時發展商毋須就貨尾單位狀況作出申報,因而未有相關出租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