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因反送中爆發抗爭行動中,有傳媒在採訪期間即使表明身份,仍被警員阻撓採訪,甚至毆打和噴胡椒噴霧。民主黨林卓廷昨日在立法會上就警方對記者使用不必要武力提出急切質詢,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時只重申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又形容行動是「電光火石間進行」,呼籲傳媒配合在場警員指示,叫記者有不滿可以作投訴。
籲帶證件掛臂章
李家超回覆時指,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致力在可行範圍內採取措施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提醒記者在採訪公眾活動期間,應該隨身帶備記者證,並穿上易於識別的服飾及掛臂章,以茲識別。李家超又指出,6.12當日警方行動目的是針對使用暴力的人士,盡快控制場面和恢復秩序,而不是針對個別行業,若有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以及監警會投訴。
而傳媒出身的建制派議員陳凱欣亦有就採訪安排提問,她稱傳媒在現場採訪也是執行職務,認為「無論情況幾混亂,記者無刻意阻撓下(警方)唔應該受到粗言呼喝、無理驅逐同埋被打傷」。
李家超則推說警方會盡量配合傳媒,惟當日人手緊張,涉及的地點範圍廣泛、人數眾多,加上場面混亂,希望警方和傳媒在壓力下工作時能互相體諒。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