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高級調查主任因未能升任總主任,失望下離開廉署,及後投資股票失利,更豪賭欠下近700萬元巨債。無法面對之下,一晚他趁妻子和5歲孖仔熟睡時燒炭,幸好看更巡樓揭發,一家人性命無虞。前主任上月承認施用毒藥和虐兒等三罪,昨被判監兩年。高院法官相信他情緒低落失去判斷力,無心傷害家人,惟落得如斯地步,終究是咎由自取,他罔顧家人性命,相當自私,為法律所不容。
被告翁志偉(51歲)承認於2017年10月30日施用毒藥危害30歲妻子性命及虐待兩名5歲兒子。他趁凌晨2時家人入睡後燒炭,一度考慮跳樓。他先在客廳燒炭,迷糊之際到鄰房看了妻子和幼子一眼,然後回自己房間燒炭,在大兒子身旁昏迷。
已獲家人原諒
約凌晨4時看更巡樓發現單位冒煙,拍門吵醒被告妻子。被告受查時稱希望家人能領取他的保險金過活。辯方指他無法放下自尊,向家人隱瞞困境,加上被住所業主要求搬遷,精神恍惚下尋死。
法官李瀚良昨透露,被告的妻兒沒有心理創傷,妻子已原諒被告。被告1994年加入廉署,背景報告指他性格內向,不易向人求助,終走上自殺之路。
法官接納被告一向勤奮,惟因工作不順,逃避現實,沉迷賭博,鑄成大錯,令人惋惜,慶幸家人沒受巨大傷害。縱使他重犯機會低,法官仍建議他接受輔導。
案件編號:HCCC271/18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