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只想賄馮永業的心陳婉玉指51萬非甜頭「人都畀埋佢」

稱只想賄馮永業的心
陳婉玉指51萬非甜頭「人都畀埋佢」

【航權貪案】
【本報訊】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政府高官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涉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賄賂一案,昨進入結案陳詞階段。辯方在審訊期間一直強調馮永業及陳婉玉的私人關係,惟控方昨陳詞時指出,兩人欲以私交關係作開脫理由,但有私交關係也不代表陳為馮繳付的51萬定金不是甜頭。陳婉玉一方卻指,陳因婚姻失敗視馮為感情依靠,「咁仲畀乜嘢甜頭?人都畀埋」,「佢就算係想賄,都係想賄馮生個心啫」。法官將案押後至8月14日裁決。
記者:伍嘉豪 廖希呈

馮永業涉嫌於任職經濟局副秘書長時,收取陳婉玉51萬作買入雍景臺物業的臨時定金,當時陳以港聯航空執行董事的身份申請由香港飛往多個內地城市的航權,馮稱拍拖一年多,至2005年中才知陳在港聯任高職。

陳婉玉昨戴上太陽眼鏡,獨自離開法庭。朱永倫攝

控方:以私交開脫欲蓋彌彰

控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指,若馮與陳承認大家的公務關係,即構成控罪,故兩人作供時混淆視聽,欲以私人關係作開脫理由,惟兩人「越想脫離,就越欲蓋彌彰」。

控方指兩人有私交一事,不但無法幫助辯方案情,反而加劇事件的嚴重性,因兩個有私交關係的人,根本無可能獨立處理公事。控方指,馮永業不能主觀地自言沒有利益衝突,因為他既已收受利益,行為便已陷入「忠誠分裂」。

馮與陳曾於2005年1月出席立法會會議,陳席前更有名牌寫明其職位,惟馮稱沒留意陳的職位。陳亦供稱當天未曾看見馮。控方指,陳出席會議時,在席的馮亦有發言,「抬高頭就會望到,有幾難睇到」,「咁親密嘅關係,又咁難見面,點會唔望下大家」。

陳婉玉的代表資深大狀余承章則認為兩人的私交關係是本案關鍵,因法官只須考慮陳提供利益時的意圖,亦即陳是否因馮的職能而為其繳付51萬定金。

余承章指控方從未於審訊期間挑戰兩人的關係,又指兩人是隱婚,「佢哋基本上係夫妻,不過唔係名正言順」。余指法庭很難斷定陳提供該51萬元是基於兩人的「夫妻關係」抑或馮的公職,若有疑點便要判罪名不成立。余亦指,甜頭也可以是無辜的甜頭,例如是給情人。

馮永業一方陳詞時指控方刻意沒在檢控時披露馮陳二人關係。

辯方叫官用人生經驗考慮

余承章又稱,陳為了保持與馮的關係,就算給馮100萬元也可能願意,陳以51萬「保持兩人關係,點解唔可以」,望法官運用人生經驗考慮,「有時兩夫妻有名份都唔係最親密,反而冇名份嘅人有時可以雙脇插刀」。

余承章的書面陳詞亦指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時是十分微妙,有名份的未必比沒名份的親密,有時有名份的反而互相猜度,沒名份的反而如膠似漆,同床異夢的比比皆是」。

馮永業的代表資深大狀謝華淵陳詞時指,控方在調查階段時獲悉兩人有親密關係,因知道這可成為抗辯理由,故檢控時刻意沒向法庭披露。
案件編號:DCCC7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