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決! 新田水浸30年 官僚放生鄉紳搞棕地

未解決! 
新田水浸30年 
官僚放生鄉紳搞棕地

【港聞專題】
雨季已經來臨,港人要在風雨下過活。根據渠務署資料,全港水浸黑點最高峯有多達90個遍佈港九新界,經過多年投放資源,至今只剩6個。當中,新田石湖圍和小磡村的水浸問題卻歷經三十年,依然未有解決,去年夏季更經歷一次嚴重水災,村民的家園和農地通通被淹沒。行政緩慢,加上地區人士的阻撓,工程一拖再拖。村內的農地更在未經許可下發展成物流中心,及後更被放生,屹立至今,加劇當地的水患,置村民的性命財產於不顧。
記者:關冠麒
攝影:彭志行

渠務工程三十年依然未完成,梁日信嘆道:「再係咁傾,傾一百年都傾唔到。」

康宏的物流中心正正位處石湖圍和小磡村的河道交界,對當地渠務有重要影響。

在小磡村經營「信芯園」的農戶梁日信記得,他在村內經歷過的第一場嚴重水浸是在1989年5月,當日400毫米總雨量淹蓋整片平原。同年渠務署成立,並將位處低窪的新田石湖圍和小磡村一帶列為第一批水浸黑點之一。但事隔三十年,即使署方已經消除全港超過九成水浸黑點,該地的水浸問題依然未見改善,去年8月的一場150毫米紅雨,就已將小磡村再度變成澤國,信哥說起依然猶有餘悸:「一個鐘頭啲水已經去到膝頭哥……啲水直頭喺窗湧入去,浸咗半間屋。」

三十年過去,為何村內的防洪工程始終停滯不前,水患問題越見嚴重?事實上,渠務署將石湖圍列為水浸黑點後十三年,在02至03年年報才首次將該區的人工河道工程列為計劃中的「主要防洪工程」之一。署方原先預計可在2005年10月開展工程,但期後卻多度延遲,到11至12年年報,其預計開展日期已變成2016年初,要到2020年才能完工。

最終渠務署要到2013年才能交出當地的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設計方案,計劃在小磡村一邊的河道興建小型堤堰,在石湖圍一邊的河道興建箱形暗渠,並在兩條河道匯流向深圳河的下游進行擴闊工程等。渠務署在2015年欲將方案提上元朗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進行討論,但會議開始前三天,委員會卻聲稱收到「地區持份者」的意見,建議擱置討論,「讓部門和相關持份者有更多時間作出討論」,結果方案又不了了之。後來渠務署曾明確指出,新田鄉事委員會不支持工程方案。行政延誤了廿多年,鄉紳卻又成為路上的一大障礙。

業權鄉紳阻防洪工程

當地鄉事派阻撓防洪工程上馬,只因工程涉及的收地,勢影響他們的利益。新田的文氏原居民一直都是當地的大地主,《蘋果》翻查土地業權發現,夾在小磡村河道和石湖圍河道之間約兩公頃的土地,業權主要由文明遠堂、文麗三祖、文海常祖等多個文氏祖堂,以及包括前任鄉委會主席兼區議員文炳南在內的多個原居民所擁有,另外亦有最少一個地段由恒基的關聯公司持有。

該片土地本屬農地,但自2007年起就被發展成康宏物流中心及貨櫃車車場,卻未有事先向城規會申請許可,因此規劃署曾在09和11年兩度向業權人和租戶發強制執行通知書,引用《城市規劃條例》命令停止違例發展。一直到11年年中,該地的使用者才正式向城規會申請用作「臨時貨物裝卸及物流分發中心」,但多達5個政府部門提出反對意見,當中渠務署新界北總工程師就直指發展該物流中心的填土工程已摧毀該地的氾濫平原,會對鄰近地區的渠務造成負面影響,最終城規會決定駁回規劃許可申請。

石湖圍和小磡村一帶過往於紅雨時發生嚴重水浸,小磡村水深最高幾近淹頭。資料圖片

梁日信準備了大水盆當孫兒的「救生艇」。

物流中心成排水樽頸

不過,在駁回申請後,政府反而要向物流中心讓步。2012年,規劃署竟突然向業權人和租戶發通知書,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46(a)條賦予署方的權力,取消當初要求停止違例發展的警告信,但未有提及任何理據,換言之,未獲城規許可的物流中心可以繼續在當地運作。

規劃署回覆指,署方11年向物流中心發警告信後,案件轉移到沙田裁判法院審議,但法庭期後裁定有關人士罪名不成立,遂撤銷強制執行通知書,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地點有《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本署定會採取適當的執管行動。但敗訴原因及為何未有上訴至更高法院,規劃署未有解釋。

根據現場觀察,該物流中心外的車場經常有貨櫃車停泊和來往。康宏物流的網頁顯示,該中心仍在進行貨物管理、貯存、重新包裝、併箱等工作,符合城規會對「物流中心」的定義。記者到康宏物流現場,職員亦承認他們從事物流中心業務,為其他公司提供集運服務。職員表示,有聽聞附近村落曾有嚴重水患,但公司範圍內未有出現過水浸。

研究防洪和水利工程的科大講座教授李行偉表示新田水浸有否惡化需要仔細研究客觀數據,但漁塘和農田被發展為停車場和貨櫃場,當然會帶來造成水浸威脅,因為雨水可以滲透農地等自然環境的泥土,削減洪峯,對水浸有緩衝作用。李亦指出,康宏物流處於兩條河道的匯合點,「唔多唔少會有樽頸」,會對附近土地的排水情況造成局部影響。

新任新田鄉事委員會主席文美桂辯稱,自己剛剛上任,加上他上一屆並非執委,對小磡村排洪工程的事宜不太清楚,但「原則上對於普羅大眾的民生有改善的,一般都支持同意」,若上任不同意,不會完全無理據。

渠務署回應指,14年已經擴闊了青山公路新田段下的箱形暗渠,以提升其排洪能力;而第二期工程涉及徵收超過100幅合共約2公頃的私人土地,正與相關持份者商討工程細節,期望早日達成共識。另外,署方承建商的特別職務隊會於1.5小時內到達並留守在該帶,協助清理淤塞渠道及抽走積水等,又自2017年起向村民提供沙包以作防洪之用,並於接駁農田及河道之喉管上安裝止回閥,防止河水由河道倒灌至農田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