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專題】「香港樓價長遠一定升,只要長線持有物業,食到當中兩至三個樓市升浪,足以提早5至8年退休」。這番話出自一名40歲年輕投資者口中,沒有父幹,靠自己八年裏打3份工儲百萬首期起家,乘物業升值向銀行加按套現再買樓,短短六年時間將物業「一開四」。
香港樓價高企,市民上車困難,但從事地產代理行業的新晉投資者譚先生,今年40歲已手持四個住宅物業,一層自住、三層收租。他的第一層樓,是他在33歲時斥約400萬元買入的大角嘴港灣豪庭一個約300呎細單位,不足三個月內再買第二間樓,斥約450萬元買入九龍灣德福花園一個單位。至2015年,譚把握樓市升浪及善用銀行按揭,利用第一及第二間物業「升值」,向銀行加按套現「七位數」,再加上自己的儲蓄,買入另一間德福花園及九龍區一個不足200呎納米新樓,樓價分別逾500萬及逾300萬元。
至2017年,譚氏夫婦以超過600萬元賣出其中一個單位後,再以「一換一」方法購入現作自住的何文田新盤皓畋兩房單位,樓價逾1,200萬元,並選用發展商的八成一按付款方法。譚表示,賣出德福花園後的資金已夠畀皓畋兩成首期,只須支付印花稅。
一個家庭最少需兩物業
譚覺得一個家庭在香港最少要兩間物業,一間自住,另一個收租物業作安享晚年抵消生活開支之用。譚建議市民若首期夠應直接買樓,不要租樓,因為交租長線必輸,輸了首期的資金及樓價升幅。他自己親身體會,2010年開始租樓,租了兩、三年後先買樓,並道出先租樓原因,「因為屋企老人家傳統智慧,買樓是人生大事,不可太倉卒,應先租後賣,試吓嗰區啱唔啱住,啱先買。」
當時基於這原因就租樓,現在回想也很後悔,因為白白浪費兩年租金支出,又延遲買樓,「那年樓價升幅好明顯,如2010年同2012年買樓,樓價相差幾十萬」。就算萬一買了不適合居住的,三年後亦可賣出去,或直接出租,自己再租合適單位。
記者:朱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