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號晚上,一個朋友發訊息給我,他的兩個兒子及兒媳已經決定12號不返工,直接去政總。作為父親,他擔心,同時卻又深感自豪。他說,「沒想到我教出兩個熱血的兒子!」擔心又自豪的結果,是他決定陪他們一起去,一家人一條心,父親、兒子、兒媳共同進退,做他們認為對的事。
另一個父親,是我在卡加利認識的朋友,他三十多年前已經移民,兒子在加拿大出生,大學畢業後,卻來到了父親的家鄉香港工作。這個父親,看到香港百萬人大遊行之後,先是參加了卡加利的遊行,然後奔赴機場,飛到香港,去政總現場支持示威者,他發給我看雙眼紅腫的相片,他在現場中了催淚彈。這個父親,用他自己的方式,為他的兒子正在工作的這個城,爭取自由和公義。
12號當天,有兩個母親在我fb留言:「我的寶貝今年27歲,今天一早就出去了,他說他們年紀這麼小,不能讓他們衝在前面。」「他們」是指年紀更小的示威者。另一個母親說她的女兒也去政總了,而她的女兒患先天性心臟病,我無法想像她所承受的折磨,她的焦慮、擔憂、驕傲,以及憤怒與絕望。
林鄭說着「母親論」的時候,我想起我認識的這些父親與母親們。他們才是真正身體力行愛護自己孩子的父母,他們,才有資格做人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