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下臺平民憤 - 程翔

林鄭下臺平民憤 - 程翔

林鄭月娥以其驚人的傲慢、囂張、剛愎和固執,在103萬港人表現了對其修訂「逃犯條例」強烈不滿的情況下,仍然執迷繼續修例,把問題上升為國家層級的問題(需要啟動中央的支援)和國際關係問題(香港與外國、中國與外國的關係)。在這個過程中,她造成警民矛盾(使警隊不幸要為她承擔政策失誤造成的惡果)、社會撕裂(藍黃陣營更加壁壘分明)、京港矛盾深化(北京更加篤信「顏色革命」)。一個人的性格缺陷,葬送整個香港的前途。

《基本法》第43條第2款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請林鄭撫心自問,她在推動此修例時,有向香港特區的利益負責嗎?從整個修例的內容和過程看,林鄭完全漠視修例對「一國兩制」體制下香港這一制所造成的潛在威脅和傷害,因為它實質拆除了「一國兩制」之間的防火牆,這就使香港的自由、安全和法治面臨很大的威脅。

單從《基本法》這一條,我們就可以看出她已經違背了特首應該向特區人民負責的這一憲制責任。香港市民完全可以有道理要求她鞠躬下臺。

在此情形下,最理想的做法是林鄭鞠躬下臺。由她一個人丟臉來化解整個危機。可惜從目前看,這個可能性不大,因為北京已經被迫從幕後走到台前來支撐她。林鄭主動下臺的話,不但她丟臉,她背後的「中央」也丟臉。所以,要她主動下臺是不太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機會讓中央和特區政府都體面下臺而不至丟臉呢?有,這就是請部分建制派議員演出一場「假戲」,搭一個臺階給中央和林鄭下臺。

這個構思來自一個事實,就是這次修例,並非北京要求。請大家注意,中國駐英國大使劉曉明最近在接受 BBC 訪問時,強調這次修例並非中央要求。無獨有偶,香港NOW TV 也引述北京消息人士釋出相同內容的訊息。兩個不同機構在不同地方訪問不同人物卻同時釋放出同一個訊息,所以應該是可信,即:這次修例只是林鄭個人啟動,事情鬧大後,中央被迫出面支持。既然如此,這就提供一個機會化解危機。

我的建議就是:由一班建制派議員(如自由黨和經盟聯)聯手在立法會投反對票,使修例在立法會被否決。我強調這是「假戲」,不是要求他們真正「叛變」。真叛變他們肯定不敢,但假叛變——即事先通過同西環及北京溝通,獲得他們的諒解(甚至最好由西環導演這場假戲),保證不會影響他們在中央眼中的忠誠和地位。

這個辦法的好處是可以立即化解當前的危機:

一,香港政府不會丟臉,因為林鄭沒有退讓,只是法案被立法會否決而已;

二,同理,北京政府不會丟臉,因為它沒有改變對林鄭的支持,只是立法會不支持她而已。北京更加可以振振有詞地說,這證明香港擁有充分的獨立的立法權,中央雖然支持林鄭,卻沒有因此而干預香港的立法程序,從而有效彰顯香港三權分立的特點;

三,幾位「假叛變」的議員立了大功,因為他們為中央和特區政府鋪設一個下臺階,從而化解了這個危機。他們在港人心目中固然會聲譽大升,而且為協助中央化解危機而不惜 「自己做醜人」,也因此立功。

筆者強調,這只是「次佳」方案,「最佳」方案仍然是林鄭主動下臺,才可以真正體現《基本法》43條關於特首向香港負責的憲政責任。如果「最佳」不可能,那就用「次佳」方案。當然,採用「次佳」方案,最好由中聯辦來導演,否則不容易說服部分議員來演這場假戲。所以說,要化解危機,並不是無辦法,只是看願意不願意。

當前最不利於化解危機的,是中央的兩點迷思:第一,香港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外國無權干涉。第二,這是一場「顏色革命」,如果香港一讓步,就等於失去香港的政權。

香港問題雖然是中國的內政,但如果純然是中國的內政,那麼為什麼當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後,要把該檔拿到聯合國登記?又派出很多外交人員,向與香港關係密切的幾個國家大力推銷該檔?如果說有人要把香港問題「國際化」,中共當年此舉就是始作俑者。為什麼當年中共希望國際社會接受香港問題的解決方案呢?這就說明香港雖然是中國的內政,但鑒於歷史原因,她與國際社會有廣泛的聯繫,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一部分,乃至中共解決香港問題的方案也希望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而與香港關係密切的相關國家,他們的對香港政策也是基於中共在《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承諾而制定的。現在當他們覺察到中共對香港政策有可能影響甚至改變他們所認知的香港時,他們提出關注是非常有道理的。

「顏色革命」的論述是中共用來解釋所有大規模群眾運動的最方便省事的理論。靠着這個嚇人的理由,中共可以把它的一切政策失誤全部歸咎於外國勢力的策劃顛覆,這樣它就可以不必去反省檢討自己的錯誤。在中共影響下,特區政府也附和這種分析,據網媒《香港01》報導,港府內部就認為這次103萬人示威,就是外國勢力在香港策動「顏色革命」的一次嘗試。這樣,特區政府就不必反省,而必須靠暴力鎮壓才可以避免丟失政權。這種動輒用「顏色革命」來諉過別人的做法,只會使危機越陷越深。

所以,要化解危機,必須先去掉這兩種迷思。

(注:本欄每周由不同作者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