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人上街遊行,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政府於是宣布:雖然很多人反對條例修訂,但六月十二日立法會將如期恢復二讀。
穿白衣的百萬人,都白行了嗎?認為白行的人,是典型非黑即白思維。出咗嚟行,惡法就可推翻?如此天真的遊行者相信不佔多數,至少我不是。於個體來說,遊行成本不過大半天時間及體力消耗,算不上高,效果則視乎人數。人數可觀,遊行就可發揮一個相應其成本的效果。批評遊行無助推翻政權、改變制度,好比批評人力車沒有超跑的速度,說得很對,可惜是廢話。
那麼百萬人大遊行有何效果?大家不妨各抒己見,我今天先講一點。很多人批評林鄭漠視民意,恕我不敢苟同。林鄭這個特首,不是香港人選出來的,期待她聽從民意,好比期望《大公報》社論表達《蘋果日報》的立場,對不起我笑了。
做香港特首的大前提,是向北京主子負責,不是特區蟻民。明白這大前提,批評才不致失焦。儘管特首不必向蟻民負責,但主人也沒要求你與民為敵。主人要妹仔做的,是營造穩定和諧繁榮進步的氣氛。誰知這妹仔非但沒做好這份工,還義和拳上身──首先激發眾怒,煽動百萬人上街,繼而視百萬人如浮雲,向全世界展示出絕對的傲慢,分明把個人的任性妄為,置諸國家的利益和主人的面子之上。無視蟻民不打緊,但林鄭連習近平也不放眼內,就是死罪。
去年,習近平在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發表講話,八十次提及「人民」兩字,強調施政必須「以人民為中心」,有一金句是:「把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準,着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現在百萬人民上街,正是斬釘截鐵向政府表示:「我們不擁護、不贊成、不高興、不答應。」傲慢的林鄭卻繼續走一條脫離民眾的路,堅決站在人民的對立面,不是狠狠打了習近平的臉嗎?林鄭若不下台,試問國家尊嚴何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