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六日,新香港政務司長張建宗再為修訂《逃犯條例》鼓舌說:「市民奉公守法,就不必擔心。政府會爭取時間,與各界對話,務求事情在陽光之下講清講楚。」張建宗說得動聽,只是有一口靈鐘,他們摸都不敢摸。
《夢溪筆談》卷十三載:宋神宗年間,浦城縣有人失物,知縣陳襄說:「某廟有一鐘,能辨盜,至靈。不為盜者摸之則無聲,為盜者摸之則有聲。」他以帷帳繞鐘,令疑犯一一伸手入帷摸之,然後檢查其手:原來鐘上早塗了墨,那盜物者心虛,手不觸鐘,沒有染黑,審問之下,不得不認罪。
現在且看「陽光之下」的張建宗:他說,有外國商會,聽他解釋《逃犯條例》修訂之後,就放心了,還支持改例。或問是那些商會,張建宗忽然躲到陽光之外,推說:「這可不便奉告。」他顯然擔心一摸靈鐘,就會響起鐘聲,揭破其子虛烏有故事。
又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說,有外國領事五月二十八日應邀到立法會午宴,其間「主動說支持修訂《逃犯條例》。」或問是那些國家領事,她也和張建宗一樣,躲到陽光之外,推說:「這可不便奉告。」
還有鄭月娥,民主派邀她上電視辯論改例事宜,竟遭峻拒。照道理,這是鄭月娥向各界「在陽光之下講清講楚」的好機會,偏偏她又躲到陽光之外。
是非真偽之鐘,靈驗非常,心虛者自然避之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