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曼聯名宿亮相表演賽,焦點依舊落在碧咸身上。「萬人迷」仍然靚仔、瀟灑如昔、七旋斬依舊,網民們都讚嘆不已。想起球員時代的碧咸因場外場內同樣精采,惹來許多批評;相干的不相干的,幾乎都算到他的頭上。
坦白說,以前我也不喜歡碧咸。應該說大部份男性對靚仔過自己的人都會出於本能地先行反感(實在無法否認吧);雙眼或會被一時反感蒙蔽,但路遙知馬力,時間一久,就被他為足球的付出而折服。特別是在他轉投皇馬後為了適應球隊踢法,甘願轉當防中——一個幹粗活、不起眼,但一失波就極之礙眼的「藍領」;爭取重返英格蘭代表隊,於美職聯休季時短期效力AC米蘭,這些都足以令世人對他改觀;不踢代表隊的他依然腰纏萬貫,不轉位置大概皇馬亦不會把他賣走,一切,都是源於他對足球的愛。
男人活得夠久,在經歷過無數次半途而廢後,就會明白要「喜歡」上一件事情是何等困難,而要「愛上」的話則難上加難;任何人都能感受到碧咸對足球的熱愛,這點令人心悅誠服。
小時候總崇拜天才,天才在場上總有令人意想不到的神來之筆,碧咸沒有這種天份;精準的傳中及死球,全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苦練成果。如果沒有那種程度的努力,他可能是個非常平庸的球員,他可能和大部份普通人一樣平凡;天份是恩賜,但努力是一種選擇。古去今來,看過太多小時了了,早熟早殘也亦不少,就會明白若然不努力,任你是不世出的天才都變不出花樣。到了這時,你會開始懂得欣賞努力;到開始懂得欣賞努力時,這就叫成熟。
以波論波,我從來不是碧咸的球迷。但到了他退役多年後的今天,他在我心目中的印象依然是個「很努力的足球員」。不要輕蔑一個運動員20年來付出的努力,240個月,說不得笑的。引用一本外國體育雜誌對碧咸的評論為本文作結:「上帝給一個人的最大天賦,就是讓那個人願意努力。」
文:伍家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