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斷收到藍絲帶朋友嘅「轉發訊息(Forwarded)」,內容唔係講華為就係講逃犯條例。愛國人士建制派財雄勢大,只要中聯辦主任寫兩個字,就會有香港身份證商人(即內地移民香港富豪)出二三千萬去買,所以做事容易,搵寫手有寫手,搵轉發有轉發,同佢地打文宣戰,泛民輸梗。
關於逃犯條例嘅標準寫手,大致係講:(一)修訂因台灣謀殺案而來,堵塞法律漏洞,(二)內地有逃犯在港,不針對香港人,商界毋須擔心,(三)港法港審不可行,(四)市民多誤解。
翻來覆去,主要係市民誤解,蘋果日報誤導。但係如左丁山呢類人,對法律認識唔太多,信乜人好?梗係信公信力夠嘅專業人士,即如大律師公會素來公平公正,以普通法論事,位位歷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都係法律權威,左丁山唔信佢地,唔通信鄭若驊?律政司司長嘅丈夫居然有僭建,在英國美國,係足以被辭職嘅理由,只有在今天香港,政府才可以視而不見,若無其事。信中聯辦?中聯辦有乜法律權威?佢地講法庭為政治服務就識,講三權分立就不以為然,好明顯與香港人思維完全不同,點信佢地呀!信林鄭李家超?睇完眾新聞尹兆麟篇文,你就會長嘆一聲咯。
如果修訂條例係為咗引渡內地逃港貪官富豪,我地驚唔驚?原則上呢班人已經係香港居民,應受香港法律保護及香港法庭審訊,唔通佢地拿了香港身份證,仍然無此權利?點講得通呀。再者,呢班內地富豪逃犯,第一站係香港,第二站就係搬錢往美國或新加坡做信託基金,人就去咗外地拿外國護照,點在香港捉佢地?仲未走嘅內地富豪,必是笨蛋,IQ低之輩,唔係銀行界人士點解會細細聲講:「益晒新加坡!」
講到華為,收到嘅轉發短訊就係斥責美國侵略,掠奪世界資源,帝國主義霸凌,以及華為打不死,有自主自強能力,華為5G領先世界。以前本欄引述過內地科學家為研發中國自主CPU,吃盡苦頭一事,該文作者嘆息:「過得了IBM,過不了微軟,過得了微軟,過不了Android!」依家竟然靈驗,Google禁止授權華為使用Android,IT專家話係大件事,華為手機在國際市場會變為影相機,得物無所用(內地則早已禁用Google,影響不大),過去Nokia開發運作系統,大敗收場,Nokia手機瓜晒,華為有內地市場,可以頂得吓,但是否過得了Android呢一關?大有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