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2歲的朗貝爾原本是法國一名精神科護士,11年前他遇到車禍,腦部受損、四肢癱瘓,雖然可以自行呼吸,但幾乎沒有意識,靠儀器維生。被醫生裁定為沒有機會復原。法國不容許安樂死,但被醫生裁定為沒有機會復原的病人,則可以合法地停止維生治療。
早在2013年,醫生就諮詢過朗貝爾妻子,建議停止對病人的維生治療,並得到朗貝爾妻子的同意。但是朗貝爾的父母反對這麼做,雙方多次對簿公堂,直到上個月,法國國家委員會維持原判,裁定醫生的決定合法,於是,醫院拔走了朗貝爾的維生設備,預計他會在數日至一周內死亡。誰知停止治療後12個小時,巴黎上訴法院駁回了原訟庭的裁決,醫院只能把維生設備重新插回去,植物人再一次「活」了下來。
妻子希望病人獲得自由,結束沒有尊嚴和希望的生命,是愛。父母希望病人「好死不如賴活」,當然也是愛。病人本身已經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所以妻子和父母誰更能用更正確的方式去愛他,難以定奪。但是,這件事不僅僅是妻子與父母的角力,多年來事件在歐洲廣受注目,法國總統認為醫生的決定合法,歐洲人權法院亦拒絕受理案件,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及教宗方濟各則為事件發聲,贊成維生方案。
一個人的生命,既不屬於自己,也不屬於父母,更不屬於妻子,卻被捲入政治角力,病人自己若得知,會深感可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