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劉獲准聘英御狀申修例覆核

大劉獲准聘英御狀申修例覆核

【本報訊】富商「大劉」劉鑾雄(圖)對《逃犯條例》修例提出司法覆核,高院下月21日審批覆核許可。大劉一方申請延聘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David Philip Pannick)出戰,律政司和大律師公會反對,高院昨開庭處理。大劉一方指修例事關一國兩制根基,牽涉從未探討的法律議題,彭力克是當今地位最顯赫的憲法訴訟大狀,可向法庭提供寶貴協助。大劉一方提到,修例將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的慣常機制,「開快車」審議,進程趕急,下月聆訊可能是立法前唯一一次,有需要急聘彭力克。法官聽畢陳詞批准申請。

劉鑾雄沒到庭,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詞,麥高義形容本案是近年最富爭議的憲制案件,修例會移除防止引渡港人到中國地區的規定,此乃一國兩制核心元素,牽涉巨大公眾利益。覆核目的是要求法庭宣告修例違憲,英國案例確認法庭有權在立法前這樣做,但本港未探討過。麥高義指彭力克是憲法領域翹楚,可提供寶貴協助,例如對於司法與立法機構關係的議題。

大狀:立會有權不理覆核結果

法官潘兆初關注法庭不應干預立法,問假如最終判大劉勝訴,對立法會有何影響。麥高義指立法會不是覆核答辯方,可視判決為法律意見和資訊,有權不理會。不過他亦言法律後果複雜,這也是需要彭力克的理由。麥高義認同覆核未到正審,在申請許可階段時,一般不應允許聘用海外大狀出戰,惟本案屬特殊情況。

麥高義指彭力克曾來港參與47宗案件,從未被拒,但代表大律師公會的資深大律師司徒歷反駁,該些案件無一是覆核許可聆訊。司徒歷指許可聆訊主要討論可否未立法先覆核,及覆核理據是否可合理爭議,但不會深入分析理據優劣,本地大狀絕對能勝任。代表律政司司長的大律師雷天恩亦指,許可聆訊的議題非特別困難。

彭力克曾來港參與不少矚目案件,包括代表變性人W成功覆核婚姻限制;在丁權案中代表鄉議局;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案中他代表梁。

案件編號:HCMP487/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