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上周五(17日)表決通過同性婚姻專法,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的地區。剛巧吳綺莉私生女卓林與妻Andi鬧出財困、分手新聞,之後又親熱逛街出巡,引起傳媒追訪。
20歲的卓林,與比她大12年的網紅女友去年11月在加拿大結婚。返港發展一直生活拮据,靠母親接濟。公開認父,成龍目為「醉酒的產物」沒回應;自行改回姓Zen棄姓吳,亦得不到認同。愛得高調又如何,早前Andi在IG發長文:「你還剩下什麼……積極找回自己吧……不要跟在我後面求答案……離我遠一點,最後說再見好嗎?」語氣不滿。後來突在卓林IG留言,鼓勵她「找回姓氏和屬於自己的獎勵(說得夠露骨了),這本來就是你應得的。」Andi更為之加油打氣盡力爭取,卓林回應:「你說的全對。」
嫌她不長進,也想甩掉之,不過見又肯再「認父」了,和好如初激吻示眾。
至此還不醒醒嗎?對方目的是什麼很明顯,認來認去得個吉?撈不到油水,真是不中用!20歲怎及32歲的老謀深算?大家不非議同性戀愛及婚姻,只是為小卓林迷茫而想當頭棒喝,兩個成年人不務正業,有手有腳有腦袋有健康,仍念念不忘「獎勵」,天天求施捨等運到,怎不自食其力?為自己的尊嚴挺直腰板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