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多年前,三閭大夫屈平憤小人當道,賦《懷沙》之章說:「變白以為黑兮,倒上以為下。」最近,法官陳仲衡、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又使我想起《懷沙》。
請看周浩鼎之論書店老闆林榮基逃亡臺灣一事:「他有心製造慌亂,恐嚇港人,煽動大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事實當然是林榮基出版中共禁書,二零一五年在羅湖被中共拘捕,次年覓機逃回香港,現在受《逃犯條例》修訂議案威脅,擔心被引渡回大陸受刑,不得不及早逃亡。但他原來不是受中共恐嚇,而是恐嚇港人。
又請看陳仲衡之論民主佔領運動籌劃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煽動妨擾公眾」罪:「我不認為警方發射催淚彈,激起更多人佔領公路,只認為三人有意趁熱打鐵。」事實當然是催淚彈發射之後,佔領人數馬上倍增,佔領地區更由金鐘擴散至銅鑼灣、旺角。按鐵不燒紅,怎麼能打;現在有法官論冶鐵,竟然說燒鐵者沒有責任,責任都在打鐵者身上,夠公允了吧。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蘆溝橋事變,日軍砲擊宛平縣城,從此中國軍民全力抗戰。據陳仲衡判案思路,中國早已籌備戰爭,只是利用七七事變,趁熱打鐵。可見發動戰爭的罪責,全在中國,「我不認為中日戰爭是日本激發的」。
中共的是非觀以及法治精神,陳仲衡、周浩鼎這兩位香港法律界中人,已經發揮得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