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在外國記者會談銅鑼灣書店事件,說道:「若我們有合法的制度,讓人們可以被移交,並由法庭控制及把關……有一個更好的制度,可以令他們有較少理由,做一些愚蠢及不合法的事。」即間接承認銅鑼灣書店事件,確實是國家犯法吧?然而他支持修例,背後的渣邏輯居然是:把罪行合法化,就沒有罪行了。
湯家驊日前在電台節目又指,民間的移交逃犯方案,幾乎全是危言聳聽,其偉論重點有二:一是承認大陸法制「確有很多改善空間」;二是建議在修訂《逃犯條例》中加入條文,要求申請引渡的一方,「盡量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保障被移交者能有公平審訊。
說「有很多改善空間」,即是很差,此點說得婉轉,但尚算人話。最好笑是第二點的「盡量」兩字,背後的渣邏輯,類似跟一位妙齡少女說:「我承認呢個係強姦慣犯嚟嘅,要佢唔再強姦,的確仲有好多改善空間,但你千祈唔好危言聳聽,只要你鼓勵佢盡量做正人君子,咁就唔怕同佢同房瞓㗎啦……嗱,就算強姦,我都保證佢會帶套,咁安心啦?」
三四年前,有位長期在大陸工作的朋友對我說,大陸地方政府比香港政府更好,地方官管治不善,會問責下台,但政績差的港官,非但不下台,反而照加薪。我當時不以為然,心諗你係咪住得大陸太耐,畀人洗咗腦呀?然而事隔數年,越來越覺得他有道理。香港傀儡政府,誠如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所言,的確「仲衰過共產黨」。共產黨管治無方,你可說他們文化不足,但港府雲集各界精英,為政倒行逆施,就只能是自甘墮落──這才是最令人絕望的地方。
回一回帶,湯家驊是七二年港大法律系一級榮譽畢業生,其後留學牛津,成績優異,畢業後自修六星期,便在執業試取得全英第一名。那時候,習近平也只是陝西一個黨支部書記,正在鄉下勞動。四十多年過去,湯家驊未能利用專業知識,推動中國法治,反而致力破壞香港法治,他能無愧於年青的自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