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創意】不擇手段搞引渡的史例 - 余家強

【有限創意】不擇手段搞引渡的史例 - 余家強

常說「戰國七雄」,其實秦統一天下,最後滅的諸侯是衛,不在七雄之列。衛國太小,小到霸主幾乎忘記叫它投降。不過,小小衛國卻對一件事咬住不放,見《資治通鑑.卷二.周顯王四十四年》。

衛國某犯人逃到鄰國魏,因為精通醫術,能替魏國王后治病,遂受庇護。衛君出價五十金,交涉五次,魏君依然拒絕。衛君發狠,不止賠款,還割地──割讓名叫左氏的城池,宣稱:「法不立,誅不必(指死刑未能必然執行),雖有十左氏(十個左氏城),無益也。」魏君服了他,終於答應引渡囚犯。

以上歷史故事,一般評價讚美衛君捍衛法治,不惜工本伸張公義。但,真如此簡單嗎?愈睇愈可疑,上文是:「衛平侯薨,子嗣君立。」便緊接發生,足見新繼任的衛君急不及待要索還這逃犯,比登基之初其他軍國大事都更加重要,是否有什麼難言之隱呢?錢罷了,值得連神聖領土也犧牲嗎?

衛國弱勢,外交地位不受重視,套在今日,似台灣,但台灣沒歇斯底里乞求遣送涉嫌在寶島殺害女友的港青陳同佳,乃按正常程序。法律界學者和議員,亦提出理性辦法。反而,特區政府一意孤行無限上綱上線,未伸張到法治公義之前,先不惜自亂立法會議事守則,本末倒置,才是否像衛君有什麼難言之隱呢?

衛君的難言之隱,無從稽考;林鄭及幕後老闆的陰謀,則人盡皆知,根本已算陽謀了。

故事還有下文,《資治通鑑》記載魏君感慨說:「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一語道破衛君急於搞「送中」。統治者最懂統治者,講到尾是衛君一己私欲,你不聽從,他會繼續動用不祥手段,軟不成,便要夾硬來。

可笑在,特區政府假惺惺,非要把陳同佳送往台灣明正典刑不可,意即深深相信中華民國法律必能主持公道、嚴明可靠吧;另方面,中華民國豈非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打壓得郭台銘頭上帽子都要打格子嗎?怎麼忽然又對其典章制度奉若神明?仰賴它懲治港人?

衛君愈押愈重注,割地賠款;林鄭也小心莫急於求成,過了火位,動搖國本,到時又要換特首。